政府將同衆籌(crowdfunding)網站合作建立一套行爲准則,雖然不會強制業界采用,但慈善總監計劃在網上列出遵守條例的平台,鼓勵公衆通過這些平台捐款。
近年來有更多人通過網絡籌款,不但更快,也能觸及到更多人,卻也引發如何監管這些平台的問題。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傅海燕昨天(1月9日)在國會提出慈善(修正)法案二讀時對衆籌帶來的便利及涵蓋範圍給予肯定,但她指出管制網絡平台是件“複雜又艱難的任務”,因此有必要建立行爲准則。
傅海燕指出,政府將采用與衆籌網站合作的共同監管(co-regulation)方式。行爲准則將把業界的最佳作業方法納入其中,包括確保籌款資料的真實性、提供籌得款項的最新數字、清楚記錄款項的去向等。
使用衆籌平台的募捐者也須表明清楚這些條例,並答應遵守。“這是爲了提醒募捐者在提供完整和真實資料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以及確保籌款只用在所宣稱的目標上。”
傅海燕指出,當局希望通過這套行爲准則,提高業界的透明度及責任感。“我們會強化這方面的意識,推動衆籌網站和募捐者遵守條例。”
任梓銘(馬西嶺—油池集選區)、非選區議員陳立峰和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選區)等多名議員就政府如何管制籌款平台的課題提出問題。
議員楊益財(丹戎巴葛集選區)引述慈善理事會主席余福金的話指出,一一找出網上可疑的籌款項目不是實際的做法,他詢問政府如何管制網絡籌款平台,以及捐款者遇到可疑案例,如何索回款項。
他也提議設立舉報管道,確保可疑活動能夠及時被揭發。
若由旅居海外人發起 將不允許在本地籌款
針對衆人的詢問,傅海燕指出,如果籌款項目由旅居海外人士發起,並不以國人爲籌款對象,就不會被視爲在本地進行籌款。
至于政府管轄範圍的籌款項目,一旦涉嫌違反條例,慈善總監就會介入調查。“這包括虛報信息或半真實的案例。”
傅海燕指出,公衆若發現任何可疑活動,可向慈善總監報案。“若發現違例行爲,慈善總監可終止籌款活動,並指示募捐者退還所收集到的款項。”
議員籲讓慈善機構收入更多元
慈善業有必要轉型,政府也應允許慈善機構讓收入來源更多元化,減少對公款的依賴,以便能夠更好地服務需要幫助的獲益者。
潘麗萍(惹蘭勿刹集選區)昨天在國會進行慈善(修正)法案二讀時表示對法案的支持,但也建議業界應與時並進,推出類似經濟領域中的産業轉型藍圖(Industry Transformation Map,簡稱ITM)。
潘麗萍建議政府應通過更好地分類慈善機構、提供更清晰的方向,並支持收入來源多樣化這三方面著手。
她指出,慈善景觀多樣化,現有治理守則卻只按照慈善機構的預算進行分類。她建議慈善機構按照不同領域、優先級、強項和弱點等分類,甚至進行培育。
她說:“一些慈善機構例如療後社區醫院和特需學校都是在政府的號召下設立的,這些配合政府行動的醫療及社區慈善機構應該與宗教及私人慈善機構劃分開來……我們應該爲政府在服務領域的夥伴做得更多。”
潘麗萍也指出,慈善總監及其夥伴應爲業界的不同領域提供更大的清晰度和方向。“(政府)應該發表每個領域的景觀、強項、關注點、策略和需求方面的微型藍圖,以填補政府尚未或不會介入的地方。慈善機構就能在慈善總監的指導下將資源分配到所需的地方。”
潘麗萍也希望慈善機構能更自力更生,讓收入來源多元化。官委議員謝邕邕也指出,我國需要一個在財務上可持續的模式,來引導業界走向未來。
謝邕邕指出,現有模式主要依靠政府撥款和公衆捐款。“不過這方面的款項無法也不會滿足不斷增長的需求。”
她希望政府允許慈善機構通過經營來取得收入,好將收入用在實現願景上。
她說:“如果我們成功,就能減少對公款的依賴……但我們需要公衆支持和理解,我們並不是爲了牟利,而是要賺取資金,支持社區其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