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新加坡一私家偵探社老板,竟三番五次無視法律……
新加坡一直是公認的亞洲最宜居的國家,why?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來自于新加坡超高的國家安全指數以及出了名的“嚴刑峻法”,因而很多人不敢知法犯法……
豈料,坡島還真有膽大的人,不把新加坡的法律放在眼裏。這位案發前的私家偵探社老板,利用自己多年的“偵探”經驗,在找到向受害者後竟然三番五次違法作案,他究竟有多大能耐?又是一次次如何作案的呢?萬事通爲你揭秘案件詳情~
爲遭欺負“女性友人”報仇私家偵探社老板三番五次犯法
68歲的作案凶手老洪(化名),案發前曾是新加坡一家私家偵探社的老板,他聲稱自己作案是爲遭欺負的“女性友人”報仇,給欺負人者一個教訓,你以爲自己真成了無所不能的偵探了?
不過,這究竟是多大的怨氣,不能好好調解,竟讓這位“講義氣”的偵探社老板四次惡作劇縱火,兩次火燒小販協會副主席的羅厘,一次燒協會的大門,最後還往副主席在巴刹的攤位,抛擲由電池和火柴自制的“炸彈”!
受害者實慘!羅厘兩次被燒
菜攤、辦公室也無一幸免
受害者阿福(化名)案發時是小販協會的副主席,在裕廊西52街經營蔬菜攤位。不得不說,受害者當時也是真的慘!
被告第一次犯案是在2015年11月14日淩晨12時28分左右。他在裕廊西1道第538座組屋樓下的停車場找到阿福的羅厘,並從垃圾槽找到紙皮,塞在羅厘底部點火後逃離現場。
阿福的女兒聽到爆炸聲後,讓阿福下樓查看,驚見自己的羅厘起火燃燒。
誰知被告還不解氣,在半年後,即2016年5月19日晚上約11時再次犯案,他以相同手法再次放火燒阿福的羅厘,只是他找不到紙皮,改用垃圾槽內的塑料袋。受害人稱,第二輛被燒的是朋友借出的羅厘,自己背負逾萬新元債務,花了三年多的時間才還清欠債。
你以爲這就完了?隔天凶手決定放火燒阿福的蔬菜攤位,當晚10時50分左右,他把報紙塞在攤位的塑料箱內,把火柴纏繞在兩個AA電池上,自制“炸彈”,點燃火柴後丟向塑料箱,攤位接著起火燃燒。
調查也揭露,他也曾在2016年4月16日,把紙皮擺在在小販協會辦公室的大門點燃。
逃馬前撥電恐嚇再放火
也許你以爲,這下凶手該消停了吧!誰知凶手在逃亡馬國前又撥電給小販協會當時的主席,威脅說他不處理好事情,就會再放火。
作案凶手以福建話說:“我都叫你不要讓阿福放東西在辦公室裏了。他的東西在裏面,我就會放火……如果你這次不再處理好,我連你的德士也會燒!”
據庭上揭露,被告放火燒阿福的蔬菜攤位後,在2016年6月3日曾撥電一名王姓小販,承認他放火燒了阿福福的攤位,還說:“我只想針對阿福,如果燒到你的店對不起。”難道你還良心發現過?
惡作劇縱火波及三名無辜民衆
用電池犯案或造成更大破壞
主控官指出,阿福的羅厘被燒了兩次損失1萬2500新元,而在第二次的事件中,一旁的轎車無故遭殃,花了1萬5000新元修複。
另外,火燒攤位的事件中,除了阿福的攤位受損以外,左右兩旁的攤位也中招,共造成的損失是2500新元。
被告爲了“報仇”犯案,真的是不管不顧啊,不僅對受害者帶了損失,還波及了無辜。法官還斥責被告,指他用電池犯案,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破壞。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偵探社老板終被捕
通心粉們一定很關心,這位偵探社老板究竟有多大本事,多次作案還沒被捕?
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案凶手在犯案後逃亡馬來西亞,在淪爲通緝犯四年後,于今年1月回新加坡時被逮捕。目前他被控七項罪名,包括四項惡作劇縱火,兩項刑事恐嚇,以及一項偷竊的罪名。被捕後,凶手承認了罪名,主控官也說,被告潛逃近4年,至今沒做出任何賠償,請求法官判他坐牢兩年。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年事已高,兩年的刑罰實在太重,請求法官判他坐牢最多15個月就好。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雖然造成的損失並不太大,但是用電池犯案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迫害,因此同意控方的立場,判他坐牢兩年。
凶手終于落案,而對被害者造成的損失與心理陰影卻無法抹去,羅厘和攤位接連被燒後不久,受害者便暫停與哥哥一起經營蔬菜攤位,因爲很擔心再有人前來縱火鬧事,一家人日子過得膽戰心驚,如今得知縱火犯終于被判刑,總算是還他一個公道。
他說:“事情已經過去這麽久,那就不要再提了,讓此事告一個段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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