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當時從被告身上起獲5000元現金。小圖爲余明利。(檔案照片)
看准比特幣買家會隨身攜帶巨款做生意,29歲年輕老板兼比特幣經紀幕後策劃搶劫案,找通緝犯帶著喬裝成賣家的同夥上門,一進房就揮拳打人,一把搶過裝有36萬5000元的背包就跑。
這起搶劫案發生在2018年4月8日晚上11時40分左右,地點是密駝路一間廉價酒店的客房。本報當時報道,來自馬來西亞的比特幣買家潘俊豪,連同他的兩名比特幣經紀在酒店客房裏被人揮拳打臉,准備用來購買比特幣的現金被洗劫一空。
29歲的年輕老板是余明利。案情揭露,2018年4月5日到8日之間,余明利和阿都拉曼(39歲)共謀想出搶劫比特幣買家的計謀,前者充當“經紀”,後者扮“賣家”。
阿都拉曼事後還找來賽莫達(39歲)幫忙和開車載他們逃離現場。案發當天,阿都拉曼在余明利的安排下,于晚上11時到案發地點與買家會面。阿都拉曼自稱是“賣家”的代表,說是先上門打聲招呼,實際上是要確認買家是否真的帶了現金。
11時40分左右,賽莫達抵達酒店入口,阿都拉曼把他介紹爲“賣家”,帶著他一同到酒店房內進行交易。
房門一開,賽莫達見到裝滿現金的背包,賽莫達便一拳揮向潘俊豪,試圖介入的一名李姓經紀也被打。
接著,阿都拉曼一手朝房內的張姓經紀揮拳,另一手抓起背包拔腿就跑,賽莫達尾隨在後。(部分人名譯音)
年輕老板認罪監3年打12鞭
得知計劃成功,年輕老板曾有意安排快遞員與通緝犯會面拿錢,但得知警方已介入調查而打消念頭。
案發當晚11時53分,阿都拉曼給余明利發短信告知錢已到手,余明利便讓阿都拉曼先到惹蘭蘇丹,他會安排快遞員前去取他應分得的賊贓。
豈料電話才剛放下,余明利就收到風聲指警方已在調查此案。
余明利于是取消原有安排,讓阿都拉曼先避避風頭,事後再聯絡分贓,還交代他記得把手機丟掉。
余明利今早承認一項抵觸刑事法典第392節條文的搶劫罪,被判坐牢三年及12下鞭刑。他所面對的另外三項控狀,兩項欺騙罪和一項僞造文件罪則待事後審理。
記者:羅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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