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管理“網絡公民”網站的公司盡管稱已按政府要求退還來自非商業外國公司的廣告費,但表示它是在抗議政府決定的情況下這麽做的。
通訊及新聞部答複媒體詢問時則指,The Opinion Collaborative(簡稱TOC)有限公司必須提呈書面證據,證明已退還廣告費。
發言人也形容TOC的種種論述“毫無根據”,並再次強調當局長久以來貫徹的原則是不允許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本地媒體平台。
《聯合早報》前年5月報道,政府于前年3月4日以“網絡公民”收取“非商業外國公司”的廣告費,違反政論平台不能收取外國資金的條例爲由,限定TOC公司在30天內把5000元廣告費退還給英國注冊的季風書社有限公司(Monsoon Book Club Ltd)。
TOC公司之後提供兩段錄音給通訊及新聞部,作爲向部長雅國博士上訴的證據。
目前旅居澳大利亞的TOC公司董事李貴豪昨天(1月29日)發文告給本地媒體,透露部長已駁回TOC的上訴。他也稱TOC已按指示退還廣告費。
但文告表明TOC董事們完全不認同部長駁回上訴的理由,並稱作爲一家社會企業,TOC損失這5000元或導致它陷入負債,嚴重影響運作。
通訊及新聞部發言人說:“TOC自己提呈的證據顯示它完全明白外國資金的限制,而TOC和季風書社把這筆資金的轉移,設計成看似真實的商業廣告費。有鑒于此,部長決定維持當局原先決定。”
根據TOC于2015年1月至4月的資金來源資料,它2015年4月10日收下這5000元,在“網絡公民”網站登載廣告。當局指季風書社是“非商業外國公司”,TOC公司明顯違反條例。TOC公司早在2014年11月按當局要求,在類別執照計劃下注冊。
“網絡公民”網站與TOC公司在2015年10月宣布,網站不再由TOC管理。
季風書社于2015年2月6日注冊,旗下網站主要討論新馬課題。書社的三名負責人包括流亡英國的律師陳華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