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國指在發生武裝沖突時,對交戰的任何一方都不采取敵對行動的國家,分爲戰時中立國和永久中立國兩種。在沖突裏中立屬于一種主權受限,和不結盟是有區別的。永久中立國是指將永世中立奉爲國家政策的國家,永久中立國爲根據條約或單方發表的宣言,不論在平時或戰時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國家。
永久中立國有以下幾個特點:1,可保持軍備,一般不參與它國的聯合軍演,不進口尖端武器。2.不主動發動戰爭,受到侵略時可自衛反擊,不與它國結盟。3.沒有它國的軍事基地。
在世界近二百個國家中,已有7個宣布爲永久中立,並得到國際上的普遍承認,它們分別是:瑞士、奧地利、瑞典、芬蘭、愛爾蘭、哥斯達黎加、土庫曼斯坦 。
1、瑞士
1291年,瑞士三州結成永久同盟,1513年,13州達成同盟,中立開始。1516-1521年,瑞士與法國達成條約,保證不向法國開戰,這是瑞士執行全面中立的開端。1674年,國家確立行爲准則——中立。1815年,維也納會議簽訂《巴黎條約》,與會各國一致承認瑞士爲永久中立國。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瑞士幸免于戰爭,其永久中立國地位得到鞏固。冷戰期間,瑞士也因爲永久中立國的地位,得到了兩大陣營的尊重。
2、奧地利
1945年,法西斯德國戰敗後,奧地利全境由蘇、美、英、法四國分區占領。1955年5月,四個占領國同奧簽訂《重建獨立和民主的奧地利國家條約》,宣布尊重奧的主權和獨立。10月占領軍撤出,奧地利重新獲得獨立。奧國民議會通過永久中立法,宣布不參加任何軍事同盟,不允許在其領土上設立外國軍事基地。自1965年起,10月26日被定爲奧國慶日。
3、瑞典
1397年,瑞典與丹麥和挪威一起組成了卡爾馬聯合(芬蘭此時還是瑞典王國的一部分)。瑞典于16世紀初脫離卡爾馬聯合,並且與鄰國進行了多年的戰爭,尤其是與俄羅斯以及從未完全承認瑞典已經離開了卡爾瑪聯合的丹麥-挪威聯合。17世紀時瑞典借由戰爭擴張領土,成爲了強權國家,其領土面積爲兩倍之大。
1814年瑞典失去了芬蘭,也不再具有強權地位。之後,瑞典沒有再參與過戰爭,並于戰爭時期采取中立國政策,現視爲永久中立國。
4、芬蘭
戰後長期奉行同蘇聯保持睦鄰友好關系、不介入大國沖突、同各國發展友好關系的“積極的和平中立政策”。
冷戰結束、蘇聯解體後,芬蘭對其外交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將發展同歐盟的關系作爲外交重點。1995年1月1日起成爲歐盟正式成員。芬仍堅持奉行軍事不結盟和獨立可靠的防務政策,密切與北約的合作,同時繼續與俄羅斯保持睦鄰關系,支持俄融入國際社會。
5、愛爾蘭
1948年12月21日,愛爾蘭議會通過法律,宣布脫離英聯邦。愛爾蘭獨立後,一直保持著一個中立和不結盟的政策,堅持不加入北約和其他任何形似的區域安全組織。2005年9月,國際獨立委員會宣布,愛爾蘭共和軍已完全解除武裝,加入和平進程。
6、哥斯達黎加
1983年11月17日,中美洲的哥斯達黎加宣布永久中立,得到了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各國的支持和承認。根據憲法,哥斯達黎加沒有軍隊,只有警察和安全部隊維護內部安全。哥斯達黎加是世界上第一個不設軍隊的國家。
7、土庫曼斯坦
1995年12月12日,第50屆聯大通過決議,承認土爲永久中立國。 1995年12月27日人民委員會對憲法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將土庫曼斯坦中立國地位寫入憲法,又在國歌和國旗中加以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