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昨天在庭上重申立場,反對讓兩名被告回國,指他們在我國沒有房子、沒有工作、沒有親戚,無論保釋金額多高,他們都不可能回到新加坡。
武漢夫妻涉嫌謊報行蹤一案,夫妻兩周前原本獲得國家法院法官的批准,在案件明年初續審前能夠暫時回中國,但控方不滿裁決,發起刑事動議,認爲兩人必定一去不回,阻止兩人回國。高庭法官昨午審理後,同意控方的立場,推翻了國家法院的決定。
中國籍妻子石莎(左)和丈夫胡俊原本獲准回國,胡俊稱若再不回中國,他很可能會失去工作。不過,國家法院的決定昨天在高庭遭推翻。(檔案照片)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來自武漢的中國籍男子胡俊(38歲)和旅居新加坡的中國籍妻子石莎(36歲)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罪名。
胡俊是本地第16起冠病確診病例,他在1月22日抵新,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並在2月19日康複出院;石莎則在2月1日接到隔離令。當時有關當局在緊密追查冠病患者的行蹤,設法阻斷疫情擴散。
兩名被告各被指提供假資料,隱瞞胡俊從1月22日至29日的六個行蹤。石莎還涉嫌兩次謊稱于1月29日在公寓附近攔下一輛藍色德士,載送她和胡俊到新加坡中央醫院;她也謊報自己沒有住在一家酒店。
案件原定明年1月25日續審
兩人不認罪,經審訊後日前被判表罪成立,並已上證人欄答辯,案件原定明年1月25日續審。夫妻倆本月9日回到國家法院,通過律師向法官申請離開新加坡,直到明年1月20日爲止。
國家法院法官批准了兩人的申請,將他們個別的保釋金在原有的1萬元之上,增加了8萬元。
控方不滿,發起了刑事動議,控辯雙方昨午來到高庭,交由高庭法官審理。
主控官昨天在庭上重申立場,反對讓兩名被告回國,指他們在我國沒有房子、沒有工作、沒有親戚,無論保釋金額多高,他們都不可能回到新加坡。
除此之外,他也指國家法院法官並沒有探討兩名擔保人保釋金的出處,也沒有具體了解擔保人將采取什麽措施,確保夫妻倆會回到新加坡面審。
代表律師日前指出,胡俊是中國某金融公司的投資顧問,管理上千萬人民幣的資産,但他必須人在中國才能妥當管理,若再不回國很有可能失去工作。
律師昨天提交了胡俊公司發出的一份文件。文件指出,胡俊每年可賺50萬人民幣(約10萬新元),並且行爲良好,在中國沒有案底。
高庭法官做出裁決後,律師請求法官將續審日期提前,但高庭法官說,他沒有權限處理,要律師回到國家法院另尋安排。
記者:陳美谕,王嬿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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