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被告喬爾·拉西·伊斯梅爾昨天提呈道歉信,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並希望獲得原諒。(取自面簿)右圖:被告喬爾·拉西·伊斯梅爾在三年內偷拍七名女子。(檔案照)
聲稱被前女友嫌性能力不佳,爲了不失去新女友,新加坡國立大學建築系高材生以偷拍行爲來當“偏方”,以便激起自己的性欲,他在三年內偷拍七名女子,法官昨天駁斥他以偷拍激起性欲的說法,讓人“完全無法接受”。
被告喬爾·拉西·伊斯梅爾(27歲)案發時是國大建築系大五生,共面對11項控狀,包括侮辱女性尊嚴和擅闖罪名。
他承認其中四項,余項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昨天被判坐牢12周和罰款1500元。
根據案情,被告2016年曾在實習的公司偷拍一名女同事裙底,還兩次在地鐵站偷拍兩名女子裙底。
去年3月至5月間,他也四度擅闖國大的郭氏基金宿舍女性專用樓層的女廁,伺機偷拍四名女生沖涼。
律師陳萬和早前代爲求情時說,前女友嫌被告的性能力差而兩度劈腿,甚至反嗆他“不是男人”,他因此患上抑郁症,後來爲了不失去新女友,他借由偷拍激起性欲。
2016年犯下偷拍案後,他一度停止犯案,直到去年3月又重犯。國大女生馬芸早前網上爆出在校內遭男學生偷拍沖涼後,這起事件竟激發他于同年5月再犯案。
律師指被告事後積極配合調查,如今再犯率低。
控方表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而是被捕後終日擔憂自己的未來才引發適應障礙症。
法官昨天(本月21日)下判時也表示,他案發時沒有出現抑郁症或焦慮症狀,被告聲稱以偷拍來激起性欲的說法,也讓人“難以接受”,他的幹案手法更像是蓄意而爲。
國大發言人答複《聯合晚報》詢問時表示,國大紀律委員會去年6月針對被告的行爲進行調查,並決定對他采取紀律處分,包括停學三個學期、接受強制性輔導和參與改造活動。
這些懲處都列在被告正式成績冊中,他目前仍在停學階段,期間不准進入校園。
記者:王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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