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本地公幹的34歲澳大利亞期貨經紀醉酒搭德士,不付車資就下車,54歲德士司機下車窮追兩公裏,三名同行仗義相助,洋漢見一個打一個,昨天(2月1日)被判坐牢六周。
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26日淩晨,德士司機花約一個小時追趕近兩公裏,最後警方到場逮捕洋漢。
澳大利亞籍被告班傑明·盧克·泰萊(34歲)昨天承認四項蓄意傷人、一項動粗和一項在公共場所醉酒鬧事的控狀,法官判監六周。
被告案發時是一名期貨經紀,去年4月持社交訪問准證到新加坡公幹。
案發當天淩晨4時50分,被告喝了五品脫啤酒(約2.3升)後,在烏節路上了王漢文(54歲)的德士,叫對方開車卻沒說去哪裏。
王漢文開到勿拉士巴沙路,不停地問被告要去哪裏,被告答說想睡覺。
王漢文決定不載被告,要求他付車資,怎知他下車走掉,促使王漢文報警,並下車跟著他。
不久後,一名司機達瑪塞納(38歲)駕駛德士經過,看見王漢文追趕被告,他上前了解情況後,便幫忙向被告索取車資。
被告不理會,警告他們不要再跟著他,還突然出拳打傷達瑪塞納,王漢文上前抱住被告,結果也被推倒在地。
被告轉頭就走,兩人緊追在後,結果達瑪塞納的頭部被打,痛得無法再追,但王漢文仍不放棄,繼續尾隨。
另外兩名德士司機林保興(46歲)與拉詹(47歲)之後相繼開車經過,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同樣幫忙向被告索討德士費,但嘗試不果。
他們也都因遭被告揮拳或推倒而受了傷。根據醫藥報告,拉詹的右腳受傷,林保興的下颚則瘀傷浮腫。
警方及時趕到現場捉人,被告不斷掙紮,最後終于被警員制伏,逮捕歸案。一名德士司機拍到這一幕,把視頻和照片放上網。
化驗結果顯示,被告每100毫升血液的乙醇成分爲145毫克。
律師求情時說,這是一次性事件,被告後悔萬分,已賠償394元,懇請法官罰款了事。
控方則指出,被告醉酒後連打四名德士司機,案件涉及公共交通從業員,被告必須坐牢。(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