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竟然真的有人可以做到逾期逗留新加坡,超期3年多都沒有被抓到?!
在律法被形容爲嚴苛的新加坡,竟然也會出現這麽大一條漏網之魚,簡直就是不合理。。。
但,不管再怎麽難以相信,偏偏事實就是這麽發生了。
來了解下事情原委👇
逾期逗留近3年半
女子賣淫爲生
這個案子的主角是個中國籍女人,化名畢春。
不知道她哪來的渠道,2016年的時候在中國找到一個中介,說要來新加坡的酒吧做表演工作。
來源:todayonline | 畢春本尊
具體到底是什麽樣的表演工作,咱就不清楚了,估計也就“那樣”。
那個中介的效率還挺高,很快就說工作准證批准了。而畢春,就在2016年3月4日拿著社交准證進來新加坡。
如果畢春老老實實做著她的本職工作,可能之後什麽事情也不會發生。
但人的命運就是這樣。
來源:rice media
畢春認識了一個朋友李嬌,李嬌跟她說可以不去做准證上明明白白寫著的工作。
而且不做了也不用擔心准證到期問題,李嬌打包票說會幫她留在新加坡。
這個怎麽“幫”,咱也清楚了。不走公就是走私,私就是非法亂來了。
而畢春,不知道是基于什麽立場或者考慮,同意了李嬌的建議。
她跟李嬌達成了一項協議,畢春在新加坡的逗留時間每延長2個月,就要給李嬌200新幣。
也就是1個月100新幣。
這個錢對比畢春那時候的收入來說,可以算是小錢。可能就因爲給得起,所以願意冒這個險。
2017年4月,李嬌被捕並且遣送回國。
來源:the jakarta post
讓人驚訝的是畢春竟然什麽事兒也沒有,至少當時警方是沒有發現她的。
而後又有一個人找了過來,不懂是李嬌的朋友還是從某些渠道知道畢春的情況。
那人跟畢春聯系,說會繼續幫她繼續留在新加坡。
這次他們的協定是多少錢並沒有透露。但可以推測李嬌走後,畢春之後就一直搭上了這個人的線沒變。
到這裏有一個非常戲劇的轉折。
畢春被抓了,卻不是因爲那個“神秘線人”。
2019年7月23日,警察突擊檢查馬裏士他路的一家酒店。沒錯,就是掃黃掃賭博去了。
當場就逮到了畢春,她也在賣淫女一列中。
來源:mothership
事後調查發現,畢春手中拿的是僞造版的短期探訪准證,在新加坡逾期逗留一共3年4個月零6天。
而在一開始她沒做酒吧工作之後,可能就是一直以賣淫爲生。
這兩天畢春才被判刑,罪名有逾期逗留跟僞造入境蓋章兩項。法庭判她坐牢14個月,罰款2000新。19號開始服刑。
刑罰貌似不太重?
網友:醒醒吧~
新加坡網友是這麽吐槽的:
“這種類型的就該判個40個月的吧。。。ICA別睡了醒醒吧。。。”
“我們體系是怎麽了,這麽容易作弊的嗎?會被那些作弊的人笑掉大牙的吧。”
“真的ICA得多警醒一點了。。。”
竟然能逾期逗留這麽久,很多人認爲這就是暴露了ICA的系統不足。
而且在那個李嬌被遣送回國之後,竟然馬上就有人找上畢春,那是不是說明這樣的線人。。。還有不少?
不過還有好些網友,忍不住體內的洪荒之力要怼那些嫖客↓
“這樣子怎麽會有生意。。。給我錢再考慮。。。”
“這樣子的延期用做什麽?”
。。。椰子君也不知道。
另外有沒有系統漏洞,還有多少線人,這些咱們就不清楚了。
從現有的新加坡法律來看,在新加坡逾期逗留確實最高罰款只到2000新,或者坐牢最長6個月,或兩者並施。
來源:ICA
而畢春在辭去酒吧工作之後,可能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賣淫。
新加坡法律規定非法賣淫的,最高罰款10000新,坐牢最長5年。
但從畢春的刑罰來看,她貌似沒有被追究非法從事性行業工作的責任???
所以這裏也是比較迷的一點。
椰子君其實還有一點非常不能理解,畢春的嫖客們都是咋想的?
在新加坡從事色情行業的,持證上崗的合法性工作者,都有達到法定年齡,都攜帶健康證,俗稱“黃卡”,並定期接受醫療檢查。
類似畢春這種非法逗留,並且不能保證身體健康的,到底怎麽下得去口。。。?
椰友們認爲呢,可以到 留言區 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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