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朋友圈的人可能有這麽幾種心態。其中一種是“我清楚自己的喜怒哀樂,我也不需要所謂的感同身受”。
魯迅先生的《而已集·小杂感》一书中描写过: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面對其他人,我們的憐憫、雀躍、悲傷、憤慨可能終究只是表面功夫,所謂感同身受,也只是虛浮的體會。
蔡康永說,我們要恭喜那些不發朋友圈的人,把大部分心力拿去應對真實的生活,恭喜他們找到了生活的重心。
許多年前看過一句話,無比贊同。
“Blog to live , don't live to blog.”
翻譯成現在的話來說,用朋友圈去記錄生活,別爲了記錄去活在朋友圈。
你真的不必證明給任何人看,不發朋友圈的人,可以自得其樂,發朋友圈的人,也可能不那麽幸福。
希望你是真的過得好,不是只在朋友圈裏,看著不錯。
小時候,我爸給我買過一台遊戲機,在暑假的最後幾天終于打通關了。
看著屏幕上的“WIN”,我無法抑制地激動。
那種幸福感,我沒有向任何人訴說,卻足夠我回味很久。
長大後,很多人覺得不幸福,是因爲他追求的不是“幸福”,而是“比別人幸福” 。
而如果一個人連朋友圈都懶得發了,一定是有比“曬”更重要的事做。
比如活在當下,和最愛的人在一起,享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