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只有周英漢和船夫,當時兩人堅稱只是出海釣魚,但是船上沒有迹象顯示兩人正在或准備釣魚。警方得到的情報和船上的情況都顯示,這艘船正往東航行,目的地是馬來西亞。
從烏敏島換電動船前往馬來西亞,船上還准備“未開封”的釣魚用具掩護,但獨缺確保魚餌保持在水面之下的鉛錘。他帶了5000元現款,其中3000元是船費。
周英漢昨早從本島乘普通渡船到烏敏島。一到烏敏島碼頭時,接應他的船夫陳寶德,已經開了電動船,在烏敏島碼頭等著他。
周英漢一下渡船就登上電動船出海向東駛去。
兩人或許沒料到,警察海岸衛隊早已接獲情報,在附近海上派出三艘巡邏艇攔截電動船,將兩人逮捕。兩人並未拒捕,被帶回本島接受調查。周英漢昨夜還押廣東民警察大廈,等待今早被控。
警察海岸衛隊于昨早8時47分在烏敏島附近海域截下周英漢乘坐的電動船時,小船離開烏敏島主碼頭10分鍾路程,航行了2.4公裏。
船上只有周英漢和船夫兩人,當時兩人堅稱只是出海釣魚,但是船上沒有迹象顯示兩人正在或准備釣魚。
警方得到的情報和船上的情況都顯示,這艘船正往東航行,目的地是馬來西亞。
警方在船上搜出嶄新的釣竿、魚線、浮標、魚鈎、人造魚餌等釣魚用品。
這些用品昨午在羅央警察海岸衛隊總部的記者會上展示時,記者發現裏面並沒有釣魚時用來確保魚餌保持在水面之下的鉛錘。
《聯合早報》記者向樟宜尾一帶的數間釣魚用品店查詢時,店主表示並沒有售賣與船上發現的同款釣魚用具,應該是在別處采購。
船上5000元現金中 3000元是船夫酬金
根據本報掌握的消息,船上搜出的5000元現金中,有3000元是船夫陳寶德的酬金。
昨晚,《海峽時報》記者走訪周英漢在東海岸路上段的公寓時,他的妻子聲稱警方人員還沒和她聯系,她不清楚發生什麽事。
警察海岸衛隊司令許心昀高級助理警察總監表示,海岸衛隊會繼續保衛我國水域,防範罪案以及排除安全隱患,這包括非法出入境的行爲。
他說,這次逮捕行動就是海岸衛隊防止、打擊、偵破新加坡水域罪案決心的見證。
海岸衛隊會繼續保衛我國水域,防範罪案以及排除安全隱患,這包括非法出入境的行爲。這次逮捕行動就是海岸衛隊防止、打擊、偵破新加坡水域罪案決心的見證。——警察海岸衛隊司令許心昀高級助理警察總監
周英漢曾被三司駁斥 “打點滴”拖延入獄
周英漢是城市豐收教會一案中,唯一未入獄服刑的被告,他多次提出刑事動議,三司駁斥是在用“打點滴”方式,永無止境拖延、濫用司法程序。
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53歲)與五名副手陳一平牧師(45歲)、黃玉音(41歲)、陳紹雲(42歲)、林嶺恒(50歲)及周英漢(57歲),在2007年至2009年之間,以教會認購兩家公司總值2400萬元的債券爲幌子,挪用建堂基金爲康希妻子何耀珊制作專輯,被控失信。
經兩度上訴之後,他們被判一般失信罪罪成,刑期七個月至三年半不等。
周英漢的刑期僅次于康希,爲三年四個月,他申請暫緩執行監刑,保釋在外,以便提出關于案中法律問題的刑事動議。去年他先擬了58道法律問題,但審理申請的三司認爲,所提論點沒有達到提出刑事動議的門檻,最後駁回申請。
周英漢後來又申請提出刑事動議,這次所擬的問題只有一道,即在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構成失信罪的情況下,法庭將他治罪是否剝奪了他的憲法權利。三司再度駁回周英漢的申請,三司也駁斥他用“打點滴”方式,一次次提出刑事動議,永無止境拖延、濫用司法程序。
其余五名被告則選擇在去年4月21日入獄服刑。刑期最短的陳紹雲已經在去年9月11日刑滿出獄。
周英漢在2月1日最高法院上訴庭裁決維持高庭原判後,成功申請到在過完農曆新年後,在2月22日(年初七)才開始服刑。
最高法院上訴庭開庭當天,他曾經在犯人欄中坐在陳一平身旁,並不時和陳一平交談,了解監獄生活的情況。
受訪律師:終審判罰不會改變 企圖潛逃可被加控其他罪
周英漢會不會因爲企圖潛逃,而無法憑良好行爲獲得減刑?
《聯合早報》記者向資深律師查詢時獲悉,監獄部門減刑一般上只會考慮囚犯在獄中的表現,入獄前企圖潛逃的行爲或許不會在考慮範圍之內。周英漢會不會因爲獄中良好表現得到減刑,或者允許在家服刑,都由監獄部門決定。
受詢律師都認爲,周英漢企圖棄保潛逃不會導致他的刑期加重,因爲已經終審的判罰不會改變。但是周英漢潛逃時,可能觸犯其他法令導致被加控其他罪行,這包括今早周英漢被控的非法離境罪。
最高法院上訴庭本月初裁定維持高庭原判,周英漢一般失信罪成立,原定今天入獄服刑,他原本需在今早9時到國家法院報到。結果他昨早試圖偷渡馬來西亞,棄保潛逃。
至于周英漢之前交保的100萬元已經全額繳付。
如今周英漢企圖潛逃,擔保人如果未能說服法院他已經盡力避免周英漢潛逃,保金估計會被充公。
陳寶德協助保釋在外候刑的周英漢潛逃,以及教唆潛逃的周英順,則估計會面對法律的嚴懲。
周英漢之前交保的100萬元已經全額繳付。如今他企圖潛逃,擔保人如果未能說服法院已經盡力避免周英漢潛逃,保金估計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