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行醫近40年的資深精神科顧問醫生因爲沒有妥當爲病人配藥,包括配給過多藥物,加上沒有完整准確地記錄曆時四年半的治療詳情,結果被吊銷行醫執照和罰款。
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的紀律審裁庭于上月10日裁定,在伊麗莎白醫藥中心Dr Simon Siew Psychological Medicine Clinic診所行醫的蕭軒振(譯音,Siew Hin Chin,63歲)有三項專業失當行爲,吊銷他執照六個月、罰款1萬5000元,並給予譴責。蕭軒振也需作出書面承諾不再重犯以及支付聆訊費用。
根據醫理會網站公布的資料,蕭軒振于2010年1月至2014年9月間,爲一名患有慢性失眠、廣泛性焦慮症和強迫症的男子看病。
病患母親于2014年5月投訴蕭軒振,包括指他“大量配藥”。
資料顯示,蕭軒振配給病患的藥物包括安眠藥苯二氮(benzodiazepines)、抗抑郁藥、抗精神病藥、抗驚厥藥、睡眠荷爾蒙和止痛藥等。
審裁庭指出,根據臨床實踐指南,若配給失眠和焦慮病患苯二氮,而病患每周服用15顆藥丸,那麽病患最多只應服藥四周,但蕭軒振前後讓這名病患服食這個劑量的苯二氮長達243周,也就是近五年。這令審裁庭“深感憂慮”,因爲這可能帶來一些副作用。
代表醫理會的律師指出,病患雖沒有任何健康受損的迹象,但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沒有受到傷害。
蕭軒振也被指沒有徹底地評估病患,包括了解他與家人的關系,以及他的私人感情問題等。
蕭軒振也沒有充分的臨床理由配給病患數種精神藥物,也看似沒有制定計劃,助病患逐步減少藥量。審裁庭也無從認同蕭軒振稱自己的行爲絕非爲了金錢利益的說辭。
在記錄病曆和療程細節方面,蕭軒振也被指沒有做好記錄,字迹過于潦草。審裁庭說,完整清晰的記錄對于病患的護理質量很重要,也有助于其他醫生在必要時接手病患。
蕭軒振承認專業失當後被處分。雖已考慮到蕭軒振已半退休,重犯可能性較低,多年行醫記錄也無汙點,但審裁庭指出,正因他的資曆以及在精神科的威望,理應符合高標准,所以決定對他采取上述處分。
審裁庭強調,這起個案不應被視作精神專科醫生不當配給安眠藥的判刑基准。醫理會仍應有一定的自由權,針對其他案件要求更嚴厲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