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立大學學生三周內五度擅闖女生宿舍房間,偷取六件內衣褲。三名女生事後渾然不知內衣褲被偷,其中一人還誤以爲自己放錯地方,直到聽聞有“內衣賊”才驚覺自己是受害者。他庭上求判緩刑監視遭拒,最終被判入獄六周。
25歲國大生裴紹博五度闖入女生宿舍房間偷取內衣褲,最後一次幹案時遭撞見,他事後被捕。(檔案示意圖)
國大生裴紹博(譯音,25歲)是一名獎學金得主,昨天(1月4日)承認三項偷竊控狀,另一項偷竊和五項擅闖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于去年2月8日闖入一間沒有上鎖的國大女生宿舍房間,企圖偷內衣褲,但被回房的女生撞見,嚇得拔腿就跑。
女生事後通報保安,並報警處理。保安後來通過電眼確認被告的身份,被告最終被捕,警方也在他家中起獲部分內衣褲。
調查顯示,被告在去年1月14日至2月8日之間,五度擅闖四名女生宿舍房間,偷竊四件內衣和兩件內褲。
她們的房門都未上鎖,四名受害者事後毫無察覺,其中一人誤以爲自己放錯地方,才會找不到內衣褲。
庭上揭露,四名受害者案發時沒有鎖門的習慣。
被告坦承,他大一參加迎新會時,曾住在該座宿舍,因此熟悉宿舍的構造,加上宿舍靠近他上的學院,所以專挑該宿舍的女生房間下手。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是一名獎學金得主,案發後獎學金被中止,須賠償違約金,要求法官判他緩刑監視。
控方則表示,被告預謀犯案,且爲了避免被追查,偷竊時盡量不留痕迹。另外,雖然涉及金額低,但被告並未對受害者做出賠償。
稱課業壓力大又鬧分手
被告聲稱在校最後一年課業壓力大,加上與女友分手才會犯案,控方訓斥“每個應屆畢業生都會壓力大,這不能當犯罪理由”。
庭上揭露的求情書內容顯示,被告聲稱案發時是他在校最後一年,因課業和與女朋友分手,他在倍感壓力下犯案。
他坦承,他迷戀女性內衣褲,並將偷來的內衣褲帶回家,用內衣褲來自慰,事後再丟棄。
記者:王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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