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一個缺乏天然資源的小國,新加坡的國家儲備金就好像定海神針,不能輕易動用。爲此,調動社會資源,繼續獲得建設資金,是明智的決定。——對于政府爲避免動用國家儲備金,而考慮允許政府機構和政府旗下公司通過借貸和發債融資以建造基礎設施的做法,蔡其生發表上述看法。
政府如今只使用最多50%國家儲備淨投資回報貢獻,若調高使用額度,雖然可以在短期內應對開支增加,卻會削弱長期收入增長空間,也影響我國應對重大危機的能力。
多名議員在昨天的財政預算案辯論中發聲,認爲應保持現有國家儲備淨投資回報貢獻(Net Investment Returns Contributions,簡稱NIRC)使用頂限,讓國家儲備金發揮更大用處。
工人黨議員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提出,一些人建議將NIRC使用頂限調高到60%,讓政府不用加稅也能應對開支上升。
還有人建議在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期間,臨時調高NIRC的使用頂限。當這些設施落成後,再調回50%,並將這類基礎設施所得收入重新撥入國家儲備金。
議員連榮華(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認爲,與其動用更多投資回報應對當前的開支,不如將另外的50%的回報用于重新投資,從而帶動儲備金增長,讓NIRC創造更大的價值。
他指出,過去10年,NIRC爲預算貢獻累計超過1000億元。如果這筆收入大幅縮水,政府各項措施的開支和津貼也會減少,還有可能得將稅率調高更多。
連榮華說,國會過去曾就NIRC框架進行辯論,並同意達成50:50的分配比率,在當前和未來世代的需求間取得平衡。“我當時投票支持這一框架,我的立場至今保持不變。無痛的短期解決方案總是有誘惑力,但我們的前輩堅決不走這條輕松的道路,我們也應該如此。”
林謀泉(蒙巴登區)也敦促政府對提高NIRC使用額度的要求保持謹慎。他說,“今天多花點,爲未來存少點”說起來容易,但平衡點在哪裏,人人各有看法。
“我認爲我們應該謹慎行事,量入爲出,尤其是當我們把錢花在醫療保健和其他社會開支等經常性開支時。國家儲備金應該與國家經濟同步增長。”
官委議員陳奕光副教授指出,像新加坡這樣的發達經濟體,可能比發展中經濟體更容易面對特定危機的影響。政府必須爲應對危機儲備充足的資源。
他以美國和新加坡爲例指出,美國政府在金融危機發生時,撥款7000億美元用于不良資産救助計劃(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這些資金隨後得以全數回收。我國也曾在2009年史無前例地動用49億元儲備金,用于振興配套,以推行大規模援助計劃。在經濟複蘇後,政府也把這筆錢存回儲備金。
“如果當時沒有這筆儲備,後果難以想象。因此我們有必要通過審慎的財政規劃保護和增加國家儲備。本輪預算案就展現這樣的前瞻性思維和負責任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