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周英漢的哥哥周英順家住馬林通道一座組屋,而馬國男子邱家淩是趁著上周農曆新年假期,約了周英漢在樓下停車場的一輛汽車內收取數千元現款。
周英漢非法出境前,曾在哥哥周英順住家樓下的露天停車場,跟馬國男子在車上密謀潛逃一事,當場支付數千新元給對方,共同擬定通過水路潛逃的計劃。
《聯合早報》昨日報道,45歲馬國男子邱家淩(Khoo Kea Leng,譯音)因涉及參與教唆周英漢非法出境的案件,在馬國柔佛州遭逮捕。
柔佛州總警長莫哈末卡利前天表示,邱家淩是在前天早上約8時在笨珍北幹那那被捕。馬國皇家警察當天中午已將嫌犯交由新加坡警方發落。
昨早10時27分左右,邱家淩被警方押回馬林通道第75座和第76座組屋之間的停車場重組案情。
據悉,城市豐收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57歲)的哥哥周英順(61歲,譯音)就住在其中一座組屋,而邱家淩是趁著上周農曆新年假期,約了周英漢在樓下停車場的一輛汽車內收取數千元現款。
相信馬國同夥收錢後 回新山幫忙安排潛逃
一般相信,邱家淩收錢後,就回新山幫忙安排潛逃及接頭事宜。警員昨早將邱家淩帶到停車場的85號和86號停車位前進行問話,相信是要向他了解會面的經過,邱家淩則以點頭、搖頭或簡短詞語回應。他在停車場呆了大約30秒就被押回警車,整個過程持續約四分鍾。
邱家淩全程面無表情,沒有刻意回避媒體鏡頭。數名居民路過組屋底層見到這一幕,也停下腳步圍觀。
據《新明日報》報道,有島民認出邱家淩相信他來自柔佛州的小漁村貢貢(Kong Kong),除了經營漁場相關生意外,也會幫烏敏島附近的漁場修船。“很多時候船夫會把船送去馬國給他修,比較便宜,他也經常來新加坡。”邱家淩今天會被控上法庭,若教唆他人犯罪的罪名成立,他將被判監禁六個月至兩年,罰款不超過6000元。
據早前報道,周英漢上周三(21日)早上在烏敏島水域的摩哆船上遭警察海岸衛隊截查。他和船夫陳保德(53歲)當場被捕,隔天被控。周英順也因涉嫌教唆周英漢非法出境,同日被捕,他目前獲准保釋在外。記者昨早再度走訪周英順住家時,屋裏傳出聲音,卻無人應門。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記錄顯示,周英順從1981年開始,就已多次設立公司,所經營的生意包括買鞋子、進出口商品及廣告相關行業,但都已經結業。唯一活躍的是一家租車公司的生意。據悉,他也是一名私召車司機。
周英漢最早明天入獄服刑
在入獄前一天涉嫌棄保潛逃,周英漢如今得在他受還押結束後才開始入獄,最早相信是明天(3月1日)。
最高法院上訴庭昨早應控方申請,下令城市豐收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57歲)在3月1日入獄,爲他失信教會和做假賬的罪行服刑。不過,如果周英漢當時仍得受還押,協助警方調查他涉嫌非法離境的案件,他將在還押結束後才入獄。
最高法院上訴庭本月1日維持高庭原判後,周英漢以要和家人過農曆新年爲由,推遲至上個星期四 (22日)才開始服刑。
然而,他在前一天(21日)約早上8時45分在烏敏島周邊水域,所乘的摩托船被警察海岸衛隊截查。他因涉嫌非法離境,船夫陳保德(53歲)則被指協助他出境,雙雙被捕。
周英漢涉嫌棄保潛逃,打亂了當局原定他入獄的計劃。目前,警方還押他于中央警署,以繼續調查他非法離境的案件。
喬納森·菲普斯(Jonathan Phipps)律師嘗試說服五司,他當事人周英漢的入獄日期應從上周四開始計算,因爲周英漢當天的確按照庭令,如期出現在國家法院。然而,潘文龍法官指出,周英漢當天並非自願報到服刑,而是因他當天被控非法離境,所以才會出現。
菲普斯退而求其次,要求五司讓周英漢今天入獄服刑。他說,這麽做不會影響警方和控方的工作,他們還是可以在周英漢坐牢期間繼續調查。可是,菲普斯提出的要求卻遭到主控官的反駁。
周英漢的妻子、女兒和其他三四名家人昨早出庭旁聽,但妻子不准直接與他對話,必須通過查案人員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