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全文:
被逼至今天這一步,我們感到很遺憾。我們對我們的兄長——新加坡現任總理李顯龍的人品、行為、動機以及領導力感到惱火,還有他的妻子何晶在其中的角色。我們見到了他完全不同的另一面,這深深困擾著我們。自2015年3月23日李光耀去世以來,顯龍濫用職權,利用他對政府和各機構的影響力來達到個人目的,這對我們造成極大的威脅。我們擔心的是,在這個體系中缺少平衡和管理來避免權力的濫用。
我們感到大哥無處不在。我們害怕國家機關針對我們,包括李顯揚的妻子,學芬。情況如此嚴峻,學芬甚至受到了被迫離開新加坡的壓力。
「在可預見的未來,我會帶著一顆沉重的心離開新加坡。這是我的父親李光耀一手建造並熱愛的國家。這曾是我一生的家。新加坡是也將一直是我的祖國。我不願離開,顯龍是促使我離去的唯一原因。」
如果顯龍準備針對我們——都在為新加坡的建設付出的他的弟弟和妹妹——來達到他的個人目的,那麼我們為新加坡感到擔憂。我們想知道,擁有政治上獨立合法性的領導人們,是否會容許顯龍隻手遮天並且不加過問。
這絕不是對新加坡政府的批判。我們知道,政府有許多正直優秀且廉潔的公職領導人,但顯龍在最高位置上,濫用職權,他們因此受到了限制。我們不相信顯龍,已經對他失去了信任。
李光耀去世以後,新加坡發生的變化都不是李光耀所支持的。李光耀始終把新加坡的最高利益放在心上,這是沒有人質疑的。他坦誠可靠,但我們的哥哥,顯龍以及他的妻子何晶卻不一樣。我們認為,很遺憾,顯龍被權力以及對個人聲譽的渴望所驅使。同時,他的聲譽必須是和李光耀的遺產聯繫起來的。他之所以獲得政治權力,是因為他是李光耀的兒子。我們發現,顯龍和何晶想要榨取李光耀的政治遺產,來實現他們自己的政治意圖。基於我們之間的聯繫,我們還能發現,他們試圖把政治野心也傳給他們的兒子,李鴻毅。
新加坡從來沒有總理的妻子成為「第一夫人」的情況。李光耀自1959年至1990年擔任總理,這些多年間,他的妻子(我們的母親)始終規避公眾視野,在李光耀背後堅定支持並照顧他。她生活低調,為總理妻子樹立了很高的榜樣。她從來不會命令常務秘書或是其他公務員。何晶和她天差地別。何晶在政府沒有被選舉的或者公務的職位,但她的影響卻無處不在,且大大超過她的職權。
李光耀一生奉獻於新加坡和新加坡的未來。他反對大肆紀念,尤其是對他本人。有人建議他設立個人紀念日,他回答說「想想奧茲曼迪斯」,這指的是雪萊的詩句,講的是嗜好自命不凡的埃及法老。他的雕像下有一塊小匾,上面深深鐫刻著他的話語,「看看我做過的事」。只有漫漫黃沙得以長存:不是帝國,不是紀念碑,不是豐功偉績。李光耀不想要任何建築物來紀念他的成就,只希望他所做的事情能夠長存。
正是出於以上原因,這麼多年,李光耀公開和私下都清晰得表示,他希望他位於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在他去世後被拆除。在他2013年12月17日的最後一份遺囑中,他再次重申了這個意願,並要求他的三個子女落實。他不願鋪張紀念的意願非常強烈,因此他還明確表態,如果那所房子保留下來,也只能對他的子女及後代開放。
然而,我們認為顯龍和何晶想要為他們自己和子女繼承李光耀的名聲。我們的父親在精英體制上建立了這個國家,而顯龍聲稱尊重這些價值觀,卻提出「生來高貴」的說法。顯龍和他的妻子何晶,在李光耀生前就不顧他的意願,反對拆除房子。他們甚至打算在李光耀過世之後,就立刻搬進去。這一舉動無疑會給顯龍自己以及他的家人的繼承計劃助力,即使顯龍不住進歐思禮路38號,這處保留下來的房產也會成為他的政治中心。
讓人深深不安的是,顯龍與何晶為了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做出了什麼並在接下來還會做出什麼事。
在顯龍的堅持下,2011年7月21日李光耀和新加坡內閣進行會談,商討他個人房屋的安置問題。會議結束後,李光耀和(李)瑋玲在他家門前見面。李光耀生氣失望,並告訴瑋玲「我本不應該聽從龍的話並和內閣會面。」他為自己的兒子李顯龍以這種方式來反對他的願望而感到悲痛。
李光耀相信顯龍與何晶在幕後導演了這份呈現給家族人員的保存房產的政府提案。在適當的時候,顯龍向李光耀明確表明自身立場。在2011年10月3日,李光耀寫道「作為總理,龍已經表明他將會將此宣布為遺蹟。」
李光耀特別在他的遺囑中加入他想將歐思禮路38號拆除的願望,以防止顯龍濫用內閣職權來保存這棟房子。他也除去顯龍作為他的遺囑執行者與託管人的身份。這個必須讓大眾所知的願望是李光耀對新加坡人民的直接呼籲。這是他在過去中唯一的對人民的請求。
當顯龍閱讀李光耀的遺囑時,他十分憤怒。因為這份遺囑將會給予瑋玲繼續居住在這棟房子裡的權利並明確瑋玲在房子移交或移遷後立即將其拆除的願望。顯龍威脅我們並讓我們對父親最後的願望保持沉默。他想向議會主張李光耀已經改變他的想法,希望將這座房子作為實體的象徵來繼承李光耀所承載的新加坡人的信念。我們拒絕了,並為公開父親想要拆除房子的願望而鬥爭。僅在國際媒體報道此新聞後,我們才成功將李光耀的願望公之於眾。顯龍因此被迫在議會中表示:作為兒子,他希望此願望能夠被執行。他想在公眾面前維持一個孝順的形象卻同時私下阻撓父母的願望。
然而,顯龍與何晶沒有放棄他們的計劃。顯龍採取行動阻礙我們公開李光耀遺囑。在2015年,我們與國家遺產委員會執行一項贈予證書,將我們父母房子裡的重要物品進行捐贈與公開展覽。根據規定,李光耀想拆除歐思禮路38號的願望也會在展覽中陳列。但是,在接納捐贈後,我們不久便收到顯龍的私人律師黃魯勝的反對信函。黃魯勝在2016年1月成為新加坡司法部長。我們對顯龍用其總理身份從黃循財部長處得到贈予證書的印抄,並隨後交由私人律師來完成個人計劃的行為感到震驚。在我們經過一番努力後,這次展覽以一種弱化的形式在數月後展開。
2015年,顯龍的私人律師代表他發出數封信件,關於李光耀最後的遺願執行與包括拆除願望的情況,做出指控與虛假陳述。這些被我們的律師詳細的反駁。顯龍知道在法庭上,他無法在摒除法律質疑的情況下,提出他的控告。但是同時,他也擔心,通過對我們父親和家人意願的誤讀來獲取房產的事實會被公之於眾。2015年10月6日遺囑被認證,李光耀的遺囑里包括了拆除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這使得李光耀對於如何處置這處房產的意願最終具有法律效力。
在2015年5月,顯龍對我們提出一個協議——由於顯龍的誤解,李光耀房產執行會(the Estate of Lee Kuan Yew)計劃挑戰該房產的處置方式。顯龍看來,賣出該套房產會賦予我們任意處置該房產,包括拆除它的權利。最終協議在2015年年底達成統一,顯龍認為,顯揚應該支付該房產的全額市場價格(並且捐贈慈善機構等同房子一半的價值數目)。作為交換,在2015年12月我們——李光耀三個子女——聯合公開聲明希望請求政府能執行遺囑內的拆除該房產的要求並獲得新加坡公民的支持。我們同時還獲得了顯龍的保證,他會在政府作出有關該房產處置的決議中進行迴避,而且他個人也希望李光耀的遺囑被尊重。
我們希望通過本次協議,顯龍能夠不再阻止我們執行我們父母的遺囑。但是,我們對這個協議以及顯龍的保證非常失望,因為在2016年7月,黃循財部長寫信告知我們,政府將會成立一個部長級委員會去解決關於歐思禮路38號的問題。這與顯龍於2015年4月在國會對該事件的表態有很大出入,因為根據他的表態,直到瑋玲搬出該住處,政府無需介入處置該房產的問題。在瑋玲搬出後,將由當屆政府考慮此事。
顯龍不但沒有迴避參與該事件,還在部長級委員會中十分活躍。這是前後矛盾的。他的政治權力與作為李光耀的兒子息息相關,因此他想通過保留李光耀的故居來繼承他的信譽。他同時直接掌管了由他的下屬部長組成的委員會,因此他可以在該委員會內施加一定的影響力來獲得他想要的結果。
顯龍向委員會保證,李光耀「接受任何政府對於保留歐思禮路38號的安排」。這樣的玩弄文字的行為不僅是不誠實的,也是不仁義的。在違背自身意願的情況下,李光耀只能接受政府對於保留歐思禮路38號的決定。但是這不代表他希望保留歐思禮路38號。
顯龍這樣做無疑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故意歪曲李光耀本人明確的意圖。他同時也違背了自己先前承諾迴避參與政府做出一切有關歐思禮路 38號的決定,以及作為李光耀的兒子他本應給予其父親拆除故居心愿的支持。
在部長級委員會上,顯龍試圖通過他的陳述質疑導致李光耀遺囑及其是否包含拆除故居生效的條件。李顯龍和何晶對於遺囑中的故居拆除條款十分不滿,因為這項條款給予了李瑋玲自由居住在歐思禮路38號的權利。李顯龍向委員會提出的質詢早在2015年就已被全面否決。除此之外,顯龍還正在一個由他本人的下屬組成的委員會上提出這些質詢。
事實情況是,李光耀遺囑的生效過程並無任何可疑之處抑或遭遇不順。因而,顯龍總是選擇去規避法律的責難。眾所周知,顯龍如今的聲譽實則是源於李光耀的政治遺產。李光耀的故居,則會像一座供人瞻仰的紀念碑一樣,使顯龍和他的家人從李光耀那裡繼承無形的權威。
李光耀曾經是一位律師,因此他非常清楚遺囑的權威性和決定性。對於遺囑的生效,李光耀曾經給予非常清晰的指示。在簽署之前,他細緻地閱讀了自己的遺囑,並且在簽署之後依然反覆審閱以保證一切如序進行。遺囑生效兩周之後,李光耀還親自起草並生效了一份遺囑的附錄。他的三個子女都非常清楚遺囑及其附錄簽署的全過程。在此過程當中,三位子女並無任何異議,並且顯龍無論在公開場合還是在私下裡都確認了遺囑的合法性。
由此可見,拆除歐思禮路38號故居已經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李光耀拆除故居的遺願得到了廣大新加坡人民的支持,因此這一決定同時也是新加坡人民的願望。根據一家獨立的調查機構YouGov在2015年12月22日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有77%的新加坡人支持拆除李光耀故居,且僅有17%的民眾反對這一決定。
「我們只是沒有政治野心的普通公民。在拆除歐思禮路 38號故居的事情上,我們不會得到任何好處,我們希望的只是我們的父親的最後遺願要得到尊重。顯龍只需要無視他父親的心愿和價值觀,便可以通過故居保留來獲取一切。」
「李光耀的價值觀正在一步步地被他自己的兒子所侵蝕。我們的父親一直將我們的祖國和人民放在第一位,將他個人的名望以及個人問題放在其次。被迫面對此事,我們深感痛心和悲哀。在自己的國家,我們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和不適,並感到受到了嚴密的監視。作為一位兄長和領導,顯龍已經失去了我們的信任。我們已經對他喪失了信心。」
李瑋玲 李顯揚
李光耀房產的聯合遺囑執行人和託管人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