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最高檢、公安部公布了一批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從菲律賓回國人員余某、唐某因購買並使用僞造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向中國駐外使館申領綠色健康碼回國,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恐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關情況如下:余某,男,23歲;唐某,男,23歲,2人均爲我國赴菲律賓務工人員。2020年8月27日,爲有效預防輸入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我國駐菲律賓大使館發出通知,要求自菲律賓回國中國公民需持乘機日3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後登機。爲回國躲避菲律賓疫情,余某、唐某于8月30日、9月3日先後2次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均爲陽性。爲了違規搭乘飛機回國,9月7日,2人聯系中介,分別以1.7萬元價格購買僞造的菲律賓聖盧克醫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以僞造證明向使館隱瞞疫情,申領了綠色健康碼。9月9日,2人乘坐東方航空MU212航班抵達浦東國際機場,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隨即被送往隔離點隔離觀察。9月10日,2人確診患新冠病毒肺炎後被送往上海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治療。10月4日,余某、唐某被松江公安分局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立案偵查,同日決定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2021年1月21日,松江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將余某、唐某移送松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追訴。余某、唐某的行徑嚴重幹擾疫情防控秩序,給自身招來牢獄之災。當前國際疫情形勢仍然嚴峻,減少跨境旅行可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確須旅行人員,須自覺嚴格遵守相關防疫規定。謊報僞假恐入獄,違法必糾莫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