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壽險協會(LIA)率先向會員發出新指引,希望會員遵守早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公開征詢公衆意見時所提出的四項建議。
新指引即日生效
新加坡壽險協會昨天在文告中指出,新指引是與金管局共同研擬推出,即日起生效。
新的指引與金管局早前展開公衆咨詢提出的四項建議一致。這包括:爲保險經紀設定的銷售目標必須合理、簽約獎勵于至少六年內分次支付、保險經紀在前公司提供的保單若續保率低于特定水平,簽約獎勵將減少,以及保險公司對新聘經紀的銷售交易加以監督,至少爲期兩年。
新加坡壽險協會指出,首兩項指引是針對所有獲得簽約獎勵且獎勵與銷售目標挂鈎的保險經紀,後兩項是針對進行集體招募的公司。
集體招募的定義是一家公司在連續60天內出現30人或以上的人員變動。
新加坡壽險協會會長刁和慶在文告中說,公司之間的人員流動是很正常的,“不過,客戶的利益不得因此受到損害。”他指出,新加坡壽險協會發布新的指引,正是爲了確保會員以道德、專業和負責任的態度進行招募,“我們將與金管局和會員緊密合作,確保新的指引得以順利落實。”
金管局于3月8日展開的公衆咨詢將于4月9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