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商人酒後開車回家,半途經過施工路段,看到右邊車道上的挖泥機時,車子竟從中間車道撞向挖泥機,導致自己傷重身亡。
這起致命意外發生在去年5月23日,晚上9時零4分,地點在裕廊路上段(Upper Jurong Road)朝文禮大道的路段。
27歲的年輕商人胡偉龍,事發時駕駛黑色本田汽車猛撞挖泥機。驗屍庭昨午針對他的死因,展開研訊並發表結論。
驗屍官最後裁定死者酒後駕車釀車禍,研判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事故”。
調查顯示,事發路段有三條車道,死者在中間車道行駛。當時,43歲的孟加拉客工在最右邊車道駕駛挖泥機,並且在路上逆向行駛。
死者在靠近挖泥機時,車子突然往右急轉,迎面撞上挖泥機,再被彈回中間車道,死者身受重傷,被送往黃廷方醫院後不治。
事發時,新能源承包商正在路上鋪設電纜,現場也放置安全錐,提醒往來車輛注意。
督工阿米魯說,他當晚指示員工封鎖車道,一人駕駛挖泥機,另一人則負責指揮交通,結果開工五分鍾就出事。
調查顯示,承包商並沒有向陸交局申請在公路使用挖泥機的准證,工程的項目經理則對屬下在公路上逆向駕駛挖泥機不知情。駕駛挖泥機的客工,在這起事故中沒有受傷。
根據法醫報告,死者全身多處受傷身亡,體內每100毫升的血液含有175毫克酒精成分,嚴重超過法定的80毫克。
調查顯示,死者曾告訴妻子,當晚與客戶在俱樂部會面,會遲回家,但沒說客戶是誰,或會否喝酒。
驗屍官馬文德在發表結論時表示,死者事發前喝酒,相信影響了他的協調、判斷和反應力,以至死者在看到挖泥機時忽然右轉,迎面撞了上去。他因此裁定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