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車業者Grab收購優步的交易,雖然仍有待新加坡競爭局等監管機構批准,但受訪並購律師指出,這項交易涵蓋整個東南亞市場,因此,即便新加坡競爭局不批准這項交易,也不意味著Grab和優步交易就會告吹。
另一方面,康福德高之前宣布與優步合作,雖然屬于不同交易,但由于這跟Grab收購優步交易都涉及本地出行服務市場,並購律師昨天受訪時認爲,競爭局在審核Grab和優步的並購時,相信也會將從較廣角度考慮這兩個交易對市場帶來影響。
Grab前天宣布收購對手優步(Uber)在新加坡、柬埔寨、印尼度西亞、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泰國和越南的業務和資産,優步可獲Grab公司27.5%的股權。
隨著這項交易的宣布,康福德高(ComfortDelgro)前天傍晚向旗下德士司機發出短信,通知司機UberFLASH服務將在4月8日停用。這意味著以後本地只剩下Grab一家公司實行動態計費,形成Grab可能“一家獨大”壟斷性局面。
爲確保Grab和優步交易,不會大幅削弱市場競爭,新加坡競爭局前天受詢時說,如果當局發現市場被Grab壟斷,它將采取行動,這包括要求Grab和優步修改交易協議,甚至阻止交易。
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聯合主管合夥人張祉盈昨天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一般只要關系到消費者選擇權的交易,都須獲得競爭局批准。Grab和優步作爲本地兩大私召車業者,它們的整合必然對本地市場産生巨大影響,造成消費者選擇權減少,自然需要獲得當局批准。
按當前情況,張祉盈估計競爭局可能作出三種決定,一是無條件批准這交易、二是完全否決這項交易,三是Grab和優步必須滿足某些條件,才會批准交易。
不過,張祉盈也提醒,Grab和優步的交易不單是涉及新加坡市場,還包括印尼和馬來西亞等其他東南亞市場。
“換句話說,即便新加坡當局不批准這項交易,Grab和優步交易未必就告吹,因爲它們仍然可能取得新加坡以外的其余市場的監管當局批准。”
她還指出,在一些東南亞市場,Grab和優步交易甚至不需要獲得當局批准。“當然,這又涉及Grab和優步的合並條款內容,例如它們是否列明交易必須包括本地市場,或取得其他主要市場的當局批准。”
據一名熟悉Grab和優步交易的知情人士說,Grab和優步交易中,新加坡市場並非決定因素,即使不獲競爭局批准,交易預料也會完成。
知情人士說:“如果交易原本有10道菜,但現在只剩九道菜,兩家公司依舊會選擇吃下這九道菜。”
康福德高和優步合作或告吹
他也指出,Grab和優步的交易,可能影響康福德高和優步合作計劃,造成後者的合作計劃告吹。康福德高剛在今年1月宣布與優步合作推出UberFlash服務;去年12月,它宣布要以6億4200萬元收購獅城控股(Lion City Holdings)51%股權,後者擁有獅城出租公司(Lion City Rental)約1萬4000輛汽車。
如今優步被收購,康福德高下一步行動令市場關注。康福德高前天回應《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我們正檢討擬跟優步展開的所有合作相關項目,而這些合作項目還在新加坡競爭委員會的審核中。”
它的股價前天上揚2.5%後,昨天回跌1.48%或3分,報2元。共有838萬余股轉手,交易量比前天的1983萬股,減少超過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