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籍男博士生在電扶梯上偷拍女子裙底,幸好女子機警,當場把他逮個正著,警方事後還發現他曾偷拍過另外五名女子。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017年)11月2日早上11時30分,地點在裕廊坊(Jurong Point 2)。被告是來自台灣的陳偉漢(音譯),事發時是南洋理工大學的博士生,他面對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被判坐牢兩周。
受害人是一名28歲的女子。根據判詞,事發時,被告在裕廊坊碰見受害人,覺得她長得很漂亮,于是跟蹤她。兩人乘搭從二樓往一樓的電扶梯時,被告將手機放在受害人的裙底,並開始錄像。
受害人感覺到被告的手機碰到她的裙子,轉過身便驚覺被告正在偷拍她的裙底。她抓住被告的手,要他交出手機,被告照做,也承認在偷拍受害人。
受害人在一名路人的協助下,要求被告將錄像刪除。被告答應,並保證不會再犯。
警方事後逮捕被告,並發現他在事發前一個月偷拍過另外五名女郎的裙底。
此外,被告還承認曾一邊回放女子裙底視頻,一邊對著視頻自慰。
被告稱偷拍爲“減壓”
法官在判刑時表示,被告不僅一次使用能夠錄像的儀器,拍下受害人的裙底,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法官解釋,被告可重複地觀看,也可能把他所拍的視頻傳給其他人。
被告在求情時稱,博士生壓力大,他因患上抑郁症才偷拍女子的裙底“減壓”,事發後曾兩次企圖自殺,並曾入住心理衛生學院三周。
不過法官指出,他可選擇其他方法纾解壓力。
此外,由于被告沒有呈交完整的心理醫藥報告,法官表示,無法證明被告是因心理問題而犯案,因此並沒有將他的抑郁症,當成減輕罪行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