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就電動踏板車注冊框架進行了一次討論,小組同時想聽取腳踏車騎士、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或行人的意見,協助改善活躍通勤環境。
爲探討如何在我國落實電動踏板車的注冊框架,以及進一步打造可讓腳踏車騎士、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與行人安全共處的環境,活躍通勤咨詢小組邀公衆上網提供意見。
領導活躍通勤咨詢小組的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昨天在面簿發貼文,呼籲公衆上網參與調查。
他在貼文中說,政府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提出的電動踏板車須注冊的提議後,小組成員上周開了一次會,討論注冊框架,以及可改善我國活躍通勤環境的其他事項。
“但我們不能單獨完成這些工作,所有行人道的使用者,無論是腳踏車騎士、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或行人,大家都有責任打造本地的安全活躍通勤文化,我們想聽取你們的意見。”
他呼籲公衆上網參與調查,提出有關使用行人道的看法與顧慮,以助活躍通勤咨詢小組進行更多相關的檢討工作。調查將在本月30日截止。
調查包括腳踏車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路口及過道是否應下來步行,以及是否強制規定腳踏車騎士戴頭盔等問題。
下半年起須爲電動踏板車注冊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成員朱桦受訪時指出,這些都是小組接下來檢討現有條規和行爲准則時的考量範圍,看是否必要做出修改或添加新規則。
“制定新規則與否都有利弊,因此我們想通過調查了解公衆的切身體驗和看法,之後再進一步討論。”
爲遏制電動踏板車騎士魯莽騎行的行爲,交通部本月接受了活躍通勤咨詢小組今年2月提交的建議,規定所有車主從今年下半年起必須爲電動踏板車注冊,詳情將在日後公布。
陸路交通管理局早前提供《聯合早報》的數據顯示,今年首兩個月,共有132人因在公路上違例使用個人代步工具而受到處分,當中以電動踏板車居多。
根據今年1月15日新生效的罰款機制,在包括組屋區內的小路違例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初犯者的罰款將提高到300元;在車流量較繁忙的主要道路上騎行的違例者罰款提高到500元,在快速公路上騎行則會被控上法庭,不再允許以罰款銷案。
陸交局已在去年8月展開電動腳踏車注冊工作,至今有約1萬3000輛電動腳踏車完成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