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時指出,這起悲劇和不幸事件,清楚說明開車時必須集中精神,尤其是下雨天。此外,被告已有悔意,法官建議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的被告應尋求輔導,重新生活。
送貨司機開貨車撞到一輛電單車,驚慌失措之下踩錯油門,結果貨車沖前,撞到八名在避雨和穿雨衣的電單車騎士,釀成兩死六傷。
這起恐怖車禍去年3月11日發生在武吉知馬快速公路(BKE),25歲被告許文彬原本被控魯莽駕駛罪,過後改爲疏忽駕駛。
他昨天承認三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受傷控狀,法官判他坐牢12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法官下判時指出,這起悲劇和不幸事件,清楚說明開車時必須集中精神,尤其是下雨天。
法官表示,被告已有悔意,並指被告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應尋求輔導,重新生活。
被告案發時是一名促銷員兼送貨司機,負責運送家庭用具到全島各地的攤位。
天空下著雨 貨車突然加速
據案情,事發當天淩晨5時,被告開始一天的工作。他開著貨車到巴西立、兀蘭和後港的多個攤位送貨,之後返回錦茂的攤位開檔。
下午約1時30分,被告關檔,開車到巴西立取回之前送的貨,然後到兀蘭的攤位。
下午約3時50分,被告開車沿實裏達快速公路行駛,他轉左駛入通往武吉知馬快速公路的支路,然後直行朝兀蘭關卡方向行駛。
當時天空下著雨,貨車駛入立交橋底下,被告沒有控制好貨車,突然加速轉左駛向路肩。
當時八名馬來西亞籍電單車騎士把電單車停在立交橋下的路肩避雨和穿雨衣。被告的貨車撞向一輛電單車,驚慌失措之下踩錯油門,結果貨車沖前,撞到八名騎士,最後貨車被底下一輛電單車卡住才停下。
車禍發生後,兩名騎士當場喪命,另外六人受傷,其中五人受重傷,一人輕傷。
五名重傷者骨折,其中一人多處骨折,包括頸項、手肘、無名指、小指和肋骨。輕傷者的左肩、胸口和左前臂劃傷,左腿撞傷。
死者林俊雄(34歲)和陸輝文(50歲),與其中一名傷者劉金龍(53歲)是裝修公司同事。三人放工後一同騎電單車回返新山,不幸遇車禍。劉金龍受重傷,肱骨和肋骨骨折,腦部蛛網膜下出血等。
主控官李祖钊副檢察司指被告沒有控制好貨車,導致車禍發生,促請法官判處監禁12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奈都律師爲被告求情指,被告患急性壓力症和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事發後,被告感到後悔,生活在車禍陰影中,經常想起死者,情緒低落。
律師說,被告是個有責任感的人,他沒有案底,當時因驚慌失措,一時判斷錯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