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唆使雇主將私宅區改成不合規格的外勞宿舍,讓21名外勞同住一間私宅單位,53歲女子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53歲的周鳳星,是華星企業有限公司員工。她和華星企業有限公司各面對21項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的控狀。
另外,被告和華星企業有限公司也各面對三項在沒有得到市區重建局的批准下,共謀出租三個私宅單位的罪名。
市區重建局和人力部較早前發布聯合文告,指周鳳星教唆雇主將私宅單位改裝成外勞宿舍。
文告指出,華星企業有限公司是一所私宅的租戶,該私宅位于芽籠一帶。
調查顯示,2015年3月至7月間,在被告的允許下,華星企業有限公司將私宅中的其中一間單位出租給21名外勞。
私宅租戶最多六人
根據文告,市區重建局2017年2月之前規定,本地私宅的租戶人數頂限是八人,後來減至六人。
被告讓21名外勞同住同一單位,嚴重超出租戶人數頂限,外勞因此在極不衛生的環境裏生活。
文告指出,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監不超過12個月,或罰款不超過一萬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規劃法令,違例者可被罰款高達20萬元。
案件本月24日再次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