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一年半以來,已逐步放寬克拉碼頭餐飲及娛樂場所的售酒限制,目前允許業者在每個月的最後兩個星期五,多賣一個小時的酒類飲料。
警方是回應《聯合早報》有關禁酒令影響克拉碼頭夜間場所生意的詢問時,透露上述安排。
禁酒令自2013年10月生效。根據禁酒條例,裏峇峇利路到克拉碼頭李德橋一帶的酒廊和夜店,每逢星期天和平日淩晨3時過後,一概不准賣酒;星期六及公共假期前夕,禁酒時間從淩晨4時開始。在禁酒令實施之前,持有酒牌的場所能賣酒至清晨6時。
警方指出,他們定期檢討賣酒時間的限制,並曾按個別情況允許活動主辦者延長時限,例如2016年和2017年的F1大賽周邊活動。
自前年10月以來,警方也逐步放寬酒牌限制,允許業者在指定日子延長賣酒時間一個小時,從最初每個月的最後一個周五,到從去年4月起,每個月的最後兩個周五。
警方補充,他們定期與克拉碼頭管理層和主要利益相關者,就法律和秩序問題如酒牌相關事宜進行協商,也會繼續這麽做,以確保克拉碼頭的“法律和秩序問題得到妥善處理”。
經營上海娃娃的城市酒吧控股主席符永隆日前受訪時稱受禁酒令影響,夜店生意每況愈下。他估計,克拉碼頭有超過12家賣酒的場所先後倒閉,當中包括國外進駐本地的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