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凱利板上市的資訊通信科技公司得尊(Declout)最近寄出精美的年度報告,封面標題是“在表象底下”(Beneath the surface…),內頁則是一座冰山的圖片,並附上一段簡短說明:“公司業務底下是一個堅固的基礎,它蘊藏著有待發掘的價值。”
得尊在上個財政年虧損1645萬元或每股2.53分,管理層也在本財政年自動減薪。盡管如此,董事部認爲,上個財政年的虧損以及股價表現,並沒有真正反映公司的內在價值。
然而,對一些投資者而言,他們更關注的是公司最近簽下的貸款協議,是否埋藏著計時炸彈。
在4月11日,得尊從六名投資者中獲得1000萬元貸款,以擴充業務。這筆兩年期貸款的年利率8%,而介紹人抽取1%傭金。做生意借錢本是平常事,但是得尊簽下的貸款協議中,有幾項條款非比尋常。
首先,得尊把在聯號公司奇益(Procurri)持有的46.83%股權,全部押給債權人。奇益是主板上市公司,以貸款協議簽約前夕的股價計算,得尊押給債權人的奇益股票總值是2830萬元。此外,得尊的兩家子公司,也爲這筆貸款提供擔保。
其次,得尊押給債權人的奇益股票價值若跌破1900萬元、或得尊的淨資産少過5000萬元,或得尊的總債務超過資産的100%,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得尊提前償還貸款。
第三,得尊主席兼總裁王國勤若失去公司執行董事或總裁職位,或是不再持有得尊的11%股權,或是另一名執行董事高雅(譯音)失去董事職位,債權人也有權要求提前取回貸款。
兩家在得尊及奇益持有股權的投資基金指出,得尊簽下的貸款協議,意味著某些董事及高管是不可撤換的,否則它就必須提前償還貸款。其中一名資金經理到得尊辦公室查詢債權人的名字,但卻發現這方面的資料已被塗掉。王國勤在回答媒體詢問時說,“基于保密理由”,公司不能透露貸款人的名字。不過,幾天後兩名貸款人向新加坡交易所呈報,他們從得尊各獲得14%奇益股權,作爲貸款擔保。但另外四名貸款人的身份,至今不明。
得尊簽下的貸款協議,可能使這家公司及奇益的控制權轉手。在這個情況下,以保密爲理由不透露貸款人的身份,似乎不太符合企業披露的原則。此外,這個有抵押的兩年期貸款年利率8%,並不便宜。得尊是否有探討資金成本較低的融資途徑?
類似問題發生在萊佛士教育
類似的問題也發生在主板上市的萊佛士教育(Raffles Education)。這家公司曾經輝煌過,在2008年的市值高達26億元,但目前的市值還不到當年的十分之一。
去年9月,萊佛士教育的第二大股東黃鴻年投下620萬元,將股權從11.47%提高至14.04%,引起市場猜測股權爭奪戰即將上演。就在這個時候,萊佛士教育宣布私下配售9500萬股新股,或占擴大後資本的9%,而每股配售價0.30元比當時市價低9%,也比每股淨資産0.546元低。這個私下配售計劃,攤薄了黃鴻年的股權。
接著,黃鴻年要求萊佛士教育公布認購新股的投資者名字和他們認購的股權,但公司主席兼總裁以及第一大股東周華盛拒絕透露這方面的資料。黃鴻年接著要求公司召開特別股東大會,並動議革除周華盛的主席及總裁職位。
根據黃鴻年的說法,周華盛後來與他私下達致協議,答應找一名買家以每股0.44元收購黃鴻年所有股權,而黃鴻年則撤回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要求。不過,周華盛未按照協議找到買家,因此他決定通過法律途徑取回公道。這個訴訟至今沒有下文,萊佛士教育也沒有對此事做任何呈報。其實,要不是黃鴻年的披露,小股東也無法知道有這項私下協議。
新加坡采納源自美國的信息披露制度,投資者根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判斷它們的素質。不過,正如新交所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所說的,美國市場的機構投資者較多,而新加坡則以散戶居多。其次,美國市場的股權結構較分散,投資者可較輕易地通過集體訴訟或使用律師按賠償收費的制度,起訴企業監管不佳的公司;新加坡公司的大股東一般上持有控制股權,投資者要采取集體訴訟不那麽容易,而本地也不允許律師按賠償收費。因此,監管者在公司信息披露及企業治理方面,需要發揮更大的作用。
上述兩個例子反映出,機構投資者和投資大戶的介入,也有助于小投資者一窺公司表象底下究竟發生了什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