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5分爲總分,全球平均分數爲3.64分,而新加坡取得4.42分,與北歐國家丹麥獲得相同分數。
蔡欣穎 報道
清晰明確的監管條例和機制、政府大力支持慈善機構參與發展與推行政策、及公衆對慈善機構印象良好,讓新加坡在一項全球慈善環境報告中表現突出,並在東南亞地區取得最高分。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從2014年1月至今年3月展開調查,針對79個國家和地區,探討個人或機構捐款時所得到的獎勵或面對的挑戰。五個評分環節分別是:環境是否便于慈善機構經營、捐款時可獲得的稅務獎勵、跨境捐款和善款流動的法律條例與管制、政治環境,以及社會文化環境。
以5分爲總分,全球平均分數爲3.64分,而新加坡取得4.42分,與北歐國家丹麥獲得相同分數。芬蘭和荷蘭得分最高,獲4.8分。
新加坡也是南亞與東南亞地區得分最高的國家,菲律賓獲得4.1分,巴基斯坦緊跟在後取得3.53分。報告指出,我國爲慈善機構提供良好便利的營運環境,在這環節中得分最高,獲得4.83分。例如,慈善機構有統一的注冊處,注冊條例和機制也清楚明確,便于執行。
扣稅提高國人捐款意願
此外,慈善機構能在沒有政府幹預情況下運作,政府也爲社會服務領域的慈善機構提供更多資源和機會,性質相似的慈善機構之間也能建立關系。新加坡也有一個詳盡的法律框架,處理和捐款有關的稅務事宜。
新加坡在社會文化環境環節較爲遜色,取得3.8分,但報告未進一步說明原因。至于只取得3.9分的跨境捐款環節,報告指出,新加坡在這方面的法律框架較有限制,但在處理赈災捐款相對靈活,無需提前獲政府機構批准。
不僅如此,公衆進行跨境捐款時,也能獲得稅額扣除,提高國人捐款的意願。公衆也普遍對慈善機構有良好印象。參與這項報告的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告訴《聯合早報》,通過各種法律、政策和機構創造的慈善環境,起到推廣行善作用,讓公衆建立信任和信心,了解捐款被妥善處理和使用。
他認爲,本地仍有其他進步空間,包括鼓勵人們不僅是捐款,而是參與義工服務,並給予捐獻者更多認可。此外,本地也可考慮放松跨境捐款和籌款的監管。“作爲一個相對富裕國家,新加坡有道德義務幫助較貧困國家,尤其當他們遇到災難。”
獅子樂齡之友協會主席羅永發留意到,政府積極鼓勵公衆當義工,加上學校安排學生參與志願服務,讓學生畢業後更傾向行善。他也說,政府提供補貼給慈善機構管理層到社會服務學院上課,讓每個人更清楚職責所在。
“這讓我們學習怎樣更好地處理公衆捐獻的款項,減少可能出現的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