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在本地提供共享腳踏車服務的業者須從本月8日起向陸路交通管理局申請營業執照,現有業者若到今年7月7日截止日期未提交申請,就須馬上在本地停業。
陸交局昨天發文告宣布共享腳踏車服務執照的申請詳情,並指申請截止後,無牌業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坐牢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若業者仍繼續無牌營業,每天將另罰款500元。
有意申請執照的業者可上陸交局網站提交申請,當局預計今年第四季頒發執照。
國會今年3月通過停車處(修正)法案,以加強管制提供“無車樁”共享服務的業者,以及胡亂停放共享腳踏車的用戶。
根據修正法案,提供上述服務的腳踏車或個人代步工具業者須申請執照。在執照框架下,業者可提供長達兩年的共享腳踏車服務,但須限制車隊數量。
陸交局指出,基于目前腳踏車隨意停放問題的嚴重性,當局在設定業者車隊數量時將較保守。不過,可控制停車問題,並能確保有良好腳踏車使用率的業者將能逐步擴充車隊。
業者須遵循陸交局所設的執照條例及業界標准,違例業者可被令縮減車隊,或面對最高1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違例者也可能被令暫時停業,或吊銷執照。
另外,業者也須采取措施確保用戶負責任地停車,包括讓用戶在指定停車空間掃描QR碼,證明腳踏車已停放在正確位置才停止收費。業者之間也得相互分享數據,以便一同禁止屢次亂停車的用戶使用服務。
在同一年內胡亂停車超過三次的用戶,將被所有共享腳踏車業者暫時禁止租車長達一年。
此外,業者也須與陸交局分享相關營運數據,以便該局采取執法措施,及規劃活躍通勤基礎設施。
交通部早前曾指本地目前有六家共享腳踏車業者,共經營約10萬輛腳踏車。
受訪學者指出,共享腳踏車數量是否會因落實執照框架而減少仍有待觀察,但他們都認爲最終不會有太多業者在本地營業。
新躍社科大學經濟系高級講師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告訴記者:“腳踏車數量是否減少得看當局是如何限制業者車隊,例如若規定業者爲每輛腳踏車付費,那一些業者可能會考慮大量縮減車隊。”
新加坡國立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李德纮博士則說:“據我觀察,幾家規模較大的現有業者近期似乎趕在執照框架落實前投放更多腳踏車,以擴大市場占有率……接下來應該不會有太多新業者申請執照,因爲這個市場已無利可圖。”
陸交局公布執照申請詳情首日,已有現有業者表示有意申請。摩拜(Mobike)新加坡總經理孟繁星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公司將申請執照繼續在本地經營共享腳踏車服務。
“若獲頒執照,我們會遵守陸交局的規定,也准備全力配合並繼續分享數據,協助當局規劃活躍通勤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