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國有企業成爲主要股東,扮演監管角色,是爲停牌龍籌股尋求出路的“創意”方法。
中國纖科爭取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子公司——中資國本投資有限公司認購1667萬新股,相當于擴大股權的24.53%。中國纖科也因此有財力針對賬目問題進行特別審計。
麥潤田表示,引進國有企業作爲投資者是一個有創意的解決方案。國有企業可以主要股東的身份協助監管公司和管理層。在中國,國有企業和政府不是分開的個體,所以公司管理層處事時相信會更加奉公守法。
他也說:“當然也不能說全無風險。國有企業可能也有自身利益的考量,如一些社會宗旨,而非以股東的最大利益爲主。不過,總體而言我認爲這一個好方法。”
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 (SIAS)會長大衛·傑樂(David Gerald)也認爲這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但不代表適用于所有陷入困境的公司。
遊維仁說:“特別審計可確認公司是否有違規,新交所監管公司也要求公司根據審計結果采取必要行動。新交所監管公司近期對可能違法者采取更積極的行動,如麥達斯、雅族企業(YuuZoo)和勝達科技(Datapulse Tech)。新交所監管公司正化被動爲主動,是一個好的趨勢。”
設更嚴格條規保護投資者
然而,他認爲應該要有嚴格的條規來保護投資者,特別是針對外國公司。對于龍籌股,最常讓投資者感到沮喪的是,當公司管理層行差踏錯時,股東不能在新加坡申索損失賠償。以中國纖科爲例,新交所雖然已向中國當局申訴公司執行主席兼總裁吳新華觸犯多項中國刑法,但不代表他就會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