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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仁: 批准中資本地上市 須先考量兩要素

2021 年 3 月 12 日 杨氏生活馆

新交所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接受專訪時說,是否擁有中國機構投資者或國有企業入股,會是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批准中資上市申請時的重要考慮因素。

中資公司未來要在本地上市,是否擁有中國機構投資者或國有企業入股,會是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批准上市申請時的重要考慮因素。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首席執行官陳文仁接受《聯合早報》專訪時說,這是針對本地過去10年陸續曝出的龍籌股問題而做出的考量。

陳文仁解釋,在這個問題上,僅靠新交所監管公司一己之力不夠,需要更多利益相關者的參與,這包括負責首次公開售股(IPO)項目的投資銀行、參與投資的基石投資者(cornerstone investor)。

他指出,一方面,新交所監管公司在審核新股上市時,會同負責項目的投資銀行合作,做盡責調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一旦出現問題停牌,新交所監管公司希望盡量爲股東挽回價值。

他說:“如果有任何渎職行爲,我們則會尋求采取執法行動。”

根據經驗,中國當局面對資源有限的挑戰,而龍籌股的股東除了創辦人等,主要是新加坡投資者,這意味著中國和新加坡監管當局雙方的利益沒有對齊。

不過,若龍籌股的股東包括中國機構投資者或國有企業,要采取行動便會相對容易。

陳文仁也指出,這也有助于加強本地散戶投資者對中國上市公司的信心。例如,今年上市的砂之船房地産投資信托(Sasseur REIT)共有12名基石投資者,包括中國電商京東(JD.com)子公司Adroit Ideology。

之前,去年上市的大信零售信托(Dasin Retail Trust)的基石投資者包括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和海通國際投資。北京華聯商業信托(BHG Retail Reit)的IPO則吸引到中國人壽保險、中國恒天集團、中國招商銀行資産管理等。

陳文仁強調:“是否有中國機構投資者或國有企業入股不是上市條件,但這是我們重要的考量因素。”

不久前,客運列車鋁合金部件制造商麥達斯(Midas)曝出財務問題,使得龍籌股事件再度成爲股民們的聚焦點。

新加坡和中國政府並沒有引渡條例,不少龍籌股事件的肇事者身在中國,若選擇不來到新加坡面對刑罰,我國當局在執法上有時可能力不從心。

經一些獨立董事努力 龍籌股也能成功複牌

不過,陳文仁指出,龍籌股醜聞不只是新交所獨有的問題,其他交易所也面對類似的監管挑戰。經一些獨立董事的努力,也有龍籌股成功複牌的例子。

2015年起停牌的中國纖科(China Fibretech),找到六名“白武士”注資3000萬元,包括中國一家國有企業注資1000萬元。

陳文仁說,新交所監管公司也爲獨立董事創造環境,讓他們能夠履行職責。例如麥達斯的獨立董事進行調查時受到身在中國的前執行主席以及一名法人代表的阻礙,新交所監管公司因此實行監管者權力,要求這兩人辭去職務。

如果發現任何獨立董事沒有盡責,新交所監管公司可以將事件交由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處理。監管公司本身也可把獨立董事列入黑名單。

陳文仁坦承,調查工作以及尋找投資者都需要時間,因此他希望股民們能夠有耐心。

用人工智能協助市場監管

面對日益複雜的金融市場,以及挂牌公司數量增加,新交所監管公司已開始采用人工智能科技協助市場監管。

陳文仁說,從大約一年半前,公司開始采用具備人工智能的工具來“閱讀”挂牌公司年報。

這個工具可以發現年報中哪些數據出現非常大的變化,和其他數據的趨勢不符。發現這樣的情況後,負責市場監管的職員就可進一步翻閱年報,決定是否需要向公司發出詢問。

接下來,新交所監管公司計劃把這項科技擴展到“閱讀”公司文告,來查找不尋常的現象,如一家公司連續宣布簽署合作備忘錄或簽合約,但之後沒有轉換成實際訂單。

此外,監管公司也使用科技來監察市場交易活動。系統根據多個因素,包括股價波動、交易量、和大市相比的波動、公司特定因素等,來決定是否發出交易詢問。

陳文仁說,公司兩年前調整了這個系統,讓它更有針對性,使得交易詢問更有影響力。

新交所監管公司去年9月正式運作,目前有約100名員工,職責分五大方面:審批IPO項目、上市合規、監管交易所會員、市場監控和制定政策。

它擁有獨立的董事會,不需擔心商業運作課題。陳文仁說:“這可說是解放了我們。在過去,我們會考慮市場會如何看到我們的舉措。”

他舉例,新交所此前若探討“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dual-class shares),市場會質疑這是爲了提振盈利,擔心會降低監管水平。而現在董事會的唯一考量是,這是否對市場有利。

陳文仁于2015年6月出任新交所首席監管長,之前曾任商業事務局局長。他說:“我以前的工作可說是在‘下遊’範圍,我認爲在‘上遊’範圍可以做得更多,所以我接下了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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