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資深執法人員,也是私會黨的資深黨員,高級警曹長原來是雙面人,八年來遊走于黑白兩道之間。他的雙重身份,因爲參加一場婚禮而曝光,私會黨黨員的身份,最終爲他換來一年的監禁。
宏茂橋警署高級警曹長烏馬爾(38歲,Umar Hassan)上個月承認,他是兩個私會黨的黨員。昨早,國家法院法官對他判刑時說,普通市民加入私會黨已是不堪的事,更何況烏馬爾不是普通市民,而是一名警察。
法官指出,烏馬爾作爲在職警員,卻是個私會黨黨員,顯然是極具加重刑罰的因素。
嘉思雯達柯爾法官說:“新加坡警察部隊的成員是私會黨資深黨員和附屬黨的首領,沒有其他事比這更蓄意地削弱公衆對新加坡警察部隊的尊敬。”
調查顯示,烏馬爾1996年成爲一個私會黨的打手,1999年5月離開,加入警隊。他于2007年重新加入該私會黨爲資深黨員,但他沒有辭去警察的職位。
他于2001年成立的電單車黨,也在2008年歸屬于上述私會黨,以便得到私會黨的保護。私會黨則在必要時動員電單車黨的黨員,烏馬爾獲委任爲電單車黨的首領。
控方要求法官判烏馬爾入獄至少一年時,批評這名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行爲玷汙了同僚的聲譽,更威脅到警隊的名聲。
此外,烏馬爾能接觸到警方系統和重要情報,這些資料可協助私會黨避開偵查、逮捕或妨礙警方的調查。而且,他于私會黨擔任高職位,也是私會黨黨員長達近10年,因此烏馬爾的罪責重。
被告所屬的私會黨在1900年代初成立,並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幹下持械搶劫和綁架等罪行。
被告是在前年11月6日,出席在兀蘭41街第413座組屋舉行的一場婚禮,導致身份曝光的。當時出席婚宴的私會黨黨員,在新郎進場時高喊私會黨口號,這一幕被人拍攝下來並向警方舉報,最終導致被告被捕。
被告的面簿頁面、膝上型電腦和手機,都搜出他擺私會黨手勢的照片。他承認拍下這些照片以示黨員的身份。
此外,他于手機應用聊天群組中,知道私會黨黨員將在婚禮上,戴著印有私會黨圖案的頭盔出席婚禮。警方也在被告住家起獲六個頭盔和四件襯衫,這10件物品都印有私會黨的圖案。
不過,調查顯示,被告不曾招募警隊同僚加入私會黨,也沒濫用職權妨礙司法。
警方指出,對知法犯法的警員采取零容忍的態度。被告去年12月14日已被停職,罪成後將面對紀律處分,包括被開除的可能性。
警方透露,遴選應征者時都會審核,但可能會出現百密一疏的情況。不過,警方已檢討程序,務必將類似情況的概率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