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2003年開始行騙,加入銀行後欺騙更多錢,離開銀行後繼續行騙,直到2015年被揭發。
謊稱銀行推出高利息定期存款計劃,銀行女高管12年內騙五名女親友超過520萬元,昨天(6月29日)被判坐牢10年半。
被告唐偉玲(40歲,譯音)日前承認欺騙、僞造文件欺騙和轉換犯罪所得等257項控狀,她聞判後眼眶泛紅。
哈密達法官下判時指本案有加重刑罰因素,除了認罪,並沒有求情因素可言。
年齡介于70歲到80歲 四受害人處境堪憐
法官說,被告在12年內犯案,其中四名受害人年齡介于70歲到80歲,處境令人心酸,她無法想象他們要怎麽翻身。
被告于2004年到2012年期間受雇于彙豐銀行。她從客戶關系經理做起,一路擢升當上財務策劃部門的高級副總裁。
被告在2003年開始行騙,加入銀行後欺騙更多錢,離開銀行後繼續行騙,直到2015年被揭發。她在12年內欺騙五名親友超過520萬元,其中297萬7171元花在賭場。
五名女受害騙者,包括一對79歲和69歲的遠房親戚老姐妹、姐妹倆的81歲朋友,另兩人是被告的小姑(45歲)和被告丈夫的阿姨(79歲)。
爲了博取她們的信任,被告僞造銀行本子;她在這段期間總共支付80萬零207元給受騙者,當作“紅利”。
控方昨天提呈三名受騙者的“受害人剖白書”,主控官哈妮劄副檢察司指被告騙光她們的畢生積蓄,其中一人連過年的衣服都買不起。她們信任被告,不料被告卻欺騙她們。
主控官說,受騙者都是年長者,她們沒有工作。身上的錢所剩不多,接下來的日子,無法享受她們的晚年生活。
主控官說,被告有預謀犯案,違背信任,騙取巨額款項,罪責很高。
馬修杜雷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婚姻生活不愉快,丈夫把兩人的錢花在股票市場和賭場,累積大筆債務,最後還失蹤,導致債主到她家和工作地方騷擾。
更有甚者,被告的父親欠債累累,搞到阿窿上門騷擾她和孩子,被告擔心孩子安危,承受很大的壓力。此外,她的父親也患癌。
爲阻止債主騷擾,被告铤而走險,騙錢幫丈夫和父親償還債務,還有一些錢被丈夫拿去賭。被告也把錢拿來繳付父親的醫藥費。
律師求情說,被告只有“O”水准教育程度,努力工作約八年時間,從經理擢升到高級副總裁。如今因犯罪,失去了一切。
被告有三個孩子,女兒15歲,兩個兒子分別爲10歲和七歲,她和丈夫已在去年離婚。
律師指出,被告和孩子關系親密,她很擔心孩子的生活。被告的女兒有自殺行爲比如割腕。而被告的小兒子因母親不在身邊,深受影響,小一成績不及格。
律師呈上被告孩子的求情信,字裏行間流露出他們對母親的思念,請求法官讓他們的母親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