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前國手陳勇肇假扮女人在面簿跟女生“談性”,之後再以男人身份,跟其中一名女生見面。其中兩次陳勇肇給對方80元,要她替他口交和進行性行爲,女生當時年僅14歲。
曾在2007年東運會獲得羽毛球團體賽銀牌的陳勇肇昨天(7月3日)認罪時低著頭,他承認一項性侵未滿14歲女生和五項性侵未滿16歲女生控狀,法官判監28個月。
哈密達法官下判說,被告假扮女人,和女生談論性事。他趁女生急需錢時給她80元,要女生和他進行性行爲,可見他事先有預謀。
法官說,被告第一次犯案時24歲,不能視爲青年罪犯。但被告認罪,與警方合作。法庭判刑時考慮了這些因素。
面簿化名“青紅”談性
2003年底,被告以“青紅”(Qing Hong)名義開設面簿賬號,冒充女人跟其他女生聊天,大談性經驗。從2013年到2017年,被告共有500名面簿朋友。
後來,被告看見受害女生的面簿簡介,發現她穿中學校服,與她聊天。女生告訴被告,她和前男友擁抱和接吻,但沒進行性行爲。
約一個星期後,被告決定約她見面。他稱有一名男生對她有興趣,問女生要不要認識他。女生同意之後,被告以“蘇東”(Sotong)的身份跟女生聊天。
2014年初,被告和當時13歲女生約在淡濱尼一座組屋樓下見面。女生在被告要求下,在組屋樓梯間替他口交。
之後被告以“青紅”的身份問女生她和“蘇東”見面情形。女生表示不喜歡那次的約會,也不喜歡口交。後來,兩人停止聯系。
以“蘇東”現身性侵
約一年多後,即2015年4月29日,被告以“青紅”的身份,再次與女生通訊。女生告訴被告,她曾與男友性交。被告問女生,是否願意跟一個朋友發生性關系。女生表示要對男友忠心,沒有興趣,叫被告不要聯絡她。
盡管如此,被告不放棄,不停地聯絡女生,聲稱上一次和她見面的“蘇東”想見她。
女生家境不好,父母經常因錢財吵架,她不想向父母拿錢,因此向假扮“青紅”的被告表示,只要“蘇東”肯幫他,並給她錢,她願意與“蘇東”發生性關系。被告得寸進尺,向女生要裸照但被拒。
2015年底到2016年初某日,被告和已14歲的女生在四美一個多層停車場見面,被告給女生80元,兩人進行口交和性交。
2016年6月中,被告在一個商場育嬰室,與女生進行口交和性交。當時女生15歲。
同年7月,女生因需要錢聯絡被告。被告答應給她80元,要女生替他口交。兩人在四美一座組屋樓梯間進行口交。
被告昨天庭上表示,他真誠道歉,願意承擔責任。
他說,家人和未婚妻這期間一直在背後支持他,他保證不會再犯,將使自己成爲一個更好的人。
律師求情說,被告曾是羽毛球國手,代表新加坡參加無數次比賽,爲新加坡爭光。他在退役後教中學生羽毛球,對社會做出貢獻。
律師說,被告在新躍社科大學念書,只需完成一個選修課程單元便能畢業,希望法官不要判太重。
律師說,除了年齡小,女生不能算是脆弱者。被告是初犯,與警方全力配合。因此求判監少過16個月。
控方求判至少33個月,主控官舒蒂副檢察司說,女生因年齡關系,性心理和思想不成熟,無法作出明智決定。
主控官說,被告和女生不是男女朋友,他純粹要和女生進行性行爲,且不是一次而是多次。更甚的是,他在女生缺錢用時,趁機占女生便宜。
主控官也說,被告假扮女人存心欺騙女生。爲避免被發現,被告自稱“蘇東”,使用一個國際號碼來和女生聊天。他是有預謀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