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鄭光裕指奧奇已故創辦人的外孫劉振展在群聊裏對他發出侮辱性的短信,包括嘲笑他是“做戲大王”。鄭光裕說:“他于別人(群聊收件人)面前貶低和侮辱我。”
鄭靖豫 報道
奧奇百貨公司已故創辦人的外孫被指通過侮辱性的手機短信、照片和電話,騷擾跟他通奸女子的丈夫,結果惹上官司。
劉振展(譯音,43歲,商人)面對鄭光裕(39歲,公務員)的傳票,指他在前年6月8日至隔年1月29日之間,發送多則侮辱性的手機短信和兩張照片給鄭光裕,以及在午夜時分撥電給後者,抵觸了防止騷擾法令。
劉振展是本地奧奇百貨公司已故創辦人鄭治平的外孫。財經雜志《福布斯》估計奧奇鄭氏家族的身家過10億,是本地最富裕的家族之一。
現于新加坡駐上海領事館爲商務領事的鄭光裕,在昨天開始的審訊中稱一名陌生女子在前年5月31日聯絡他,向他通風報信說她的丈夫劉振展和他的妻子林奕蕙(譯音)有染,並計劃把臂同遊香港。
鄭光裕于是聘請了私家偵探,在同年6月7日至10日在香港跟蹤妻子和劉振展。他稱,妻子否認和劉振展有染,並在該月下旬建議他開設手機群聊做澄清,並把兩對夫妻都列爲收件人。
鄭光裕指劉振展卻在群聊裏對他發出侮辱性的短信,包括嘲笑他是“做戲大王”(wayang king)。鄭光裕說:“他(劉振展)于別人(群聊收件人)面前貶低和侮辱我。”
昨天特地從中國飛回新加坡作證的鄭光裕也批評劉振展語氣高傲,兩人都不熟,對方卻用他洋名“Desmond”的簡稱“Des”來稱呼他。
此外,他稱當劉振展于短信中建議他,咨詢知名的律師事務所有關通奸的定義時,他覺得對方是在侮辱他沒錢沒知識。
鄭光裕也在去年1月收到劉振展發送的兩張照片,其中一張是林奕蕙以前所拍,顯示鄭光裕光著上身;另一張是一個裸露上身但臉部被遮的男子。鄭光裕相信臉部被遮的男子就是劉振展。鄭光裕說:“他好像在說,他在體型上比我優秀,所以我的妻子選擇跟他而不是我。”
鄭光裕在妻子前年8月提出離婚後,也以她和劉振展通奸爲由提出反訴,並把私家偵探跟蹤兩人到香港的報告作爲證據。家事司法法院去年2月接受通奸爲結束這段婚姻的理由。
劉振展否認騷擾鄭光裕。他昨天穿著藍色Polo-T恤、短褲和球鞋出庭。
當法官黃振添向他了解是否要聘請律師辯護時,劉振展直言他拒絕爲這起“無聊”的案件花一分錢。他認爲鄭光裕傳控他,真正的意圖是要在采訪這起審訊的媒體面前抹黑他。
劉振展稱,鄭光裕通過兩人的妻子對他傳達恐嚇性的信息,所以他才會向鄭光裕發出涉及本案的短信。
他引述鄭光裕發給林奕蕙的數則短信內容,包括鄭光裕說他決意要通過法律和奧奇鄭氏家族拖垮劉振展,並會言出必行以避免劉振展再破壞其他家庭。
鄭光裕發給林奕蕙的短信也說,他若得不到劉振展的地址以傳遞法律文件給對方,他就會聯絡劉振展的母親或其他家庭成員。
另一則短信則是鄭光裕告訴林奕蕙,若她的律師發出語氣惡劣的信給他,或劉振展再發給他討人厭的短信,他將毫不猶豫把本案公諸于世,並警告林奕蕙“別考驗我”。
此外,劉振展指鄭光裕對他作出不少不實的指控,警方、法庭及法庭輔導員在調查後都不受理。
鄭光裕否認恐嚇劉振展
鄭光裕承認他的確發出上述短信,但否認恐嚇劉振展。
自行辯護的劉振展不谙法律要求,盤問鄭光裕的一些問題,如要他證實擁有價值100萬元的資産,以證明他並非自稱這麽窮,因與騷擾指控無關,結果被法官阻止。
法官提醒劉振展不能把不相關的內容呈堂時說:“我可以感覺到一些仇恨,但這不等于所有東西都能當證據。”
法官在鄭光裕的律師完成引證後,裁定劉振展表面罪名成立,後者選擇在證人欄裏答辯。 劉振展將傳召兩名證人以證明他的清白,她們是鄭光裕的前妻林奕蕙和前嶽母。案件在月中進行會議,以落實續審日期。
劉振展休庭之後受《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他已離婚。騷擾指控若成立,他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入獄最長半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