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說,全新的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條例,目的正是爲了收緊條例,以免監管措施過于寬松。業者預計能更有效地管理車隊,改善目前隨意停放腳踏車的情況。
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條例將在今年10月前正式生效。如果用戶無法向oBike取回押金,當局不排除向警方報案。
共享腳踏車業者oBike上月突然宣布退出本地市場,預計有超過10萬名用戶因此難以取回押金,該公司拖欠的總金額高達630萬元。
事件昨天在國會上引起議員關注,議員謝健平(馬林百列集選區)提醒政府不應爲了推動共享腳踏車這類新興企業,而爲業者提供“過于寬松”的監管框架。
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答複詢問時,同意謝健平的說法。
但他解釋:“政府在共享腳踏車業者進駐本地市場初期,刻意采取柔性監管措施,以免過早地抑制這個創新經營模式的發展。”
普傑立強調,在累積了一年多的經驗後,政府如今能更准確地了解共享腳踏車帶來的利與弊。因此陸路交通管理局將在今年10月前實施全新的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條例,目的正是爲了收緊條例,以免監管措施過于寬松。
陸交局至今已針對隨意停放腳踏車的個案發出超過3300份移除通知。
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條例實施後,業者預計能更有效地管理車隊,改善目前隨意停放腳踏車的情況。
無牌業者須馬上停業
陸交局規定,新條例實施後沒有申請執照的業者得馬上停業。
無牌業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坐牢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的申請期限上周截至,陸交局已接獲七家業者的執照申請,目前在進行審核。
此外,oBike早前稱,退出本地市場是因爲政府“過度監管”導致公司難以繼續運作。普傑立昨天駁斥這個說法,指這是oBike推脫責任的借口。
若oBike不退還押金 當局或報警
議員林謀泉(蒙巴登區)則詢問,若oBike業者遲遲不向用戶退還押金,當局是否會向警方報案。
普傑立指出,若oBike不退還押金,可能觸犯保護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有關當局有可能把事件交由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