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失智症患者進行評估的殘障評估員,日後將有一套明確指南供參考,確保評估結果的准確和一致性,讓患者領取應有的賠付。
衛生部兼環境及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昨天在國會上說,目前無法從事至少三項日常作息的認知障礙患者,已能申請樂齡健保的賠付,終身護保也是一樣;殘障評估員應考慮到認知障礙將如何影響保戶的自理能力。
例如一名患有失智症的梁姓女士,她已經領取樂齡健保賠付兩年,幫助家人承擔醫藥費。這名77歲婦女是失智症晚期患者,雖然能進食和行走,但是她無法回想起怎麽去特定地點如廁所,或表達自己的需求。
許連碹是在答複官委議員丹娜樂芝米和穆仁理(武吉巴督區)有關如何幫助失智症患者獲益于終身護保時,說明這一點。
盡管如此,有反饋指出,樂齡健保的殘障評估員並不清楚應如何判斷個人的認知障礙,對其進行日常活動的影響。這可能導致具有認知障礙的樂齡健保保戶,面對不一致的索賠結果。
因此樂齡健保檢討委員會建議改進殘障評估框架,爲殘障評估員提供一套明確指南,判斷保戶是否有能力自行決定要做的事項,進行計劃,然後有效且安全的完成一項日常活動。這項建議獲得政府采納。
許連碹指出,在現有的評估框架下,殘障評估員可能只通過諸如手穿過衣袖等肢體行爲,來評估嚴重失智的保戶是否有能力完成這個動作。
隨著評估框架的改進,殘障評估員也可在沒有刻意提示保戶做出某個動作的情況下,評估他們的自理能力。
許連碹說:“這可確保患有認知障礙、需要更多照顧的保戶可更一致地獲得索賠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