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目前有約150座舊組屋因某方面受到局限,未能受惠于電梯翻新計劃。如果要爲這些組屋進行電梯翻新,每個單位的電梯翻新費將遠超出10萬元。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李智陞在國會答複工人黨議員方榮發(後港區)有關因資助頂限而無法進行電梯翻新的組屋相關提問時,透露了上述消息。
政府在2001年推出電梯翻新計劃時,有超過5300座組屋無法每層樓都設有電梯,當中有超過1000座最初因費用或技術方面的局限而無法進行電梯翻新。
李智陞說,建屋發展局多年來一直推動創新技術方案,以讓這些原本無法直接享有電梯服務的居民也能受惠。在5300座組屋中,目前有絕大部分已獲得翻新。
但建屋局仍未找到克服一些組屋現有局限的解決方案,因此有約150座組屋未能加入計劃。
“在這150座組屋中,約七成因費用方面的考量,不符合翻新條件。無法讓居民直接享有電梯服務的組屋,占本地已出售組屋的少于1%。”
李智陞指出,部分無法每層樓都有電梯的組屋所面對的是很嚴重的場地限制,有部分是技術問題,部分則是同組屋設計及周邊環境有關。
若要進行電梯翻新,每個單位的電梯翻新費就遠超出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