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爲多起知識産權法案件發表指標性裁決的高庭法官韋思舜將在8月1日卸任,結束三年多的法官生涯。
原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和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教授的韋思舜(George Wei,63歲),獲推崇爲本地的知識産權法權威。他在2013年8月走馬上任爲高庭司法委員,2015年受委爲高庭法官。
出任高庭法官期間,韋思舜審理了多起重要的知識産權及商標糾紛訴訟,並發表了多個指標性裁決,包括在環球黃頁起訴三家公司侵犯版權一案中,厘清有關指南和集冊中的版權使用問題。在雀巢指Petra食品集團的巧克力産品設計侵犯其知識産權的上訴庭案件中,韋思舜也是審案的法官之一。
大法官梅達順在最高法院昨天發表的文告中,感謝韋思舜在相對短的任期內,對我國司法界發展,尤其是知識産權法的領域,做出顯著貢獻。文告表示,總統哈莉瑪也已接受韋思舜的請辭。
我國的高庭法官屬于常任制,沒有指定的任期期限,高庭法官一般上會在65歲時榮休。韋思舜未滿退休年齡就請辭的情況屬罕見。
韋思舜在1978年考獲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的法律專業文憑(研究生),1984年以特優成績考取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法律碩士學位。
他在1977年和1983年分別得到英格蘭及威爾士和新加坡的律師執業資格。
1979年,韋思舜在新加坡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前身)的法學院當部分時間教員,後來到香港取得執業資格,並在那裏執業。
1981年,韋思舜返回新加坡加入國立大學法學院全職執教,2005年轉到新大法學院當教授。他的教學經驗豐富,前後長達32年。
隨著韋思舜的卸任,最高法院會有包括大法官在內總共20名法官、六名司法委員、四名高級法官和15名國際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