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從馬來西亞非法進口一只黑犀鳥,昨天被分別罰款4000元。
根據農糧獸醫局文告,兩名涉案男子是29歲的賽莫哈末(Syed Muhammad Bin Syed Hassan)和35歲的穆罕默德(Mohammed Bin Ali)。
今年5月12日,農糧局接到移民與關卡局的通知,指他們從兀蘭關卡一輛馬國注冊的電單車的前方收納箱內,起獲了藏匿在紙袋內的雛鳥。
根據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黑犀鳥屬于受保護品種,而賽莫哈末不持有進口黑犀鳥的准證。
農糧局的調查也顯示,賽莫哈末是在穆罕默德的安排下,將黑犀鳥載送給他。
這只黑犀鳥被沒收後,已交由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照顧。
農糧局說,任何人在未持有CITES准證的情況下,進口受CITES保護的動物到我國都屬于非法行爲。一旦罪成,則當局每起獲一只動物,違例者就可面對高達5萬元的罰款(總罰款額不超過50萬元)、長達兩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除此之外,倘若動物或鳥類遭受了不必要的痛苦,違例者也可能面對高達1萬元的罰款、長達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農糧局提醒公衆不要非法進口活體動物、鳥類和昆蟲到新加坡。
公衆也可上農糧局網站或下載手機應用SG TravelKaki,查詢有關從海外帶動物入境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