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文禮地鐵站外方圓當犯下企圖搶劫案,29歲逾期逗留的孟加拉籍建築工人昨天被控企圖搶劫和亮出仿冒手槍,造成他人恐慌兩項罪。他被控時稱案發當天喝醉了,沒有亮出刀子或手槍,只是拿出了炸彈。
嫌犯莫哈默拉贊(29歲,Sheikh Md Razan)原本在本地當建築工人,去年12月准證到期後逾期逗留至今。他昨天就通過視像系統被控。
這起案件發生在7月28日下午4時30分。控狀顯示,嫌犯在企圖打搶時身攜一把有21公分長刀刃的切肉刀,造成48歲當鋪經理黃益振恐慌。另一項控狀指他在幹案時,對黃益振亮出了一把看似黑色手槍的仿冒手槍。
嫌犯通過翻譯員表示他當天喝醉了,他說:“我沒有出示任何刀子或手槍,我只給他們看了炸彈。”
法官表示不管他是否喝醉,下令把他繼續還押中央警署,案展本月10日再度過堂。企圖搶劫的最高刑罰是判監七年和打鞭12下。亮出仿冒手槍造成他人恐慌的罪名一旦成立,則面對最長10年的監禁和三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