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調查局將在未來兩年著重提升鐵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調查能力,之後也會將管轄範圍擴大至涉及公共巴士的事故。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交通安全調查法案,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爲法案提出二讀時,透露交通安全調查局(Transport Safety Investigation Bureau,簡稱TSIB)將在接下來兩年招聘和培訓鐵路安全調查人員,確保他們能勝任這方面的工作。
他強調,調查局展開調查並非要將事故的責任歸咎于任何人或組織,而是爲了提升交通安全,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爲了確保這些調查人員能有效執行任務,法案將授權允許他們進入事發現場、搜集信息和記錄、保留證據以及要求涉案人員進行體檢。
交通部受詢時指出,事發現場可位于任何國家或國際海域。如果是在本地或國際海域,調查局將能直接進入事發現場,如果發生在其他國家,則會請當地相關機構根據國際協議安排調查局人員獲准進出現場。
隸屬交通部的交通安全調查局向來只負責對客機失事或船只相撞等航空或海事事故,展開獨立的安全調查。
不過,調查局今後也會負責陸路事故的調查工作。普傑立指出,除了調查國內外鐵路事故,當局也會在建立起鐵路事故調查能力後,開始負責涉及巴士的陸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包括在陸路交通管理局公共巴士合約下運作的巴士。
議員楊益財(丹戎巴葛集選區)詢問有關當局將公共巴士事故納入調查範圍的原因,以及這類事故跟一般車輛事故的不同。
普傑立指出,一般交通事故由人爲失誤所造成,可直接由交通警局或陸交局調查。
至于爲何只調查陸交局合約下的公共巴士,普傑立說,陸交局合約下的公共巴士系統非常複雜,因此須動用調查局展開調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希望由陸交局以外的機構調查陸交局的合約和服務。”
一些議員也詢問交通安全調查局負責的案件數量,以及是否會有其他機構在法令生效後,將仍在調查中的案件轉交給調查局處理。
普傑立回答說,調查局過去兩年平均每年處理17起涉及海事和航空方面的事故,每起案件的調查過程約一年。
他說:“所有調查由調查局獨自展開,未來調查新領域時也不會有其他機構將案件轉交給調查局。(所有案件)都會分開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