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男租戶三個多月內四次性侵屋主的八歲女兒,聲稱犯案是爲制造“愛情香水”,所取得的分量不夠時就再次性侵女童。男子事後邊念經邊混合液體,妄想使用後能成爲萬人迷,不再被人欺負。
犯下這起嚴重性侵案的清潔工阿沙哈(Arshad Bin Dullah)昨天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8年和打鞭24下。
他在去年2月至4月間,犯下四項嚴重性侵和五項嚴重非禮的罪行,爲此一共面對九項控狀。受害女童當時八歲,她的父母親是被告的房東,被告自2012年底開始入住他們的四房式組屋單位。
收集體液再混合香水
案情指出,被告與女童家人變得熟絡後,父母親相當信任他,不限制他與女兒單獨接觸。女童的父親原本是一名散工,但患病後得長期坐輪椅,經常留在臥房內,留下女兒與被告在客廳或廚房獨處。
去年2月起,被告開始找機會與女童談話,爲她折紙飛機和紙船,並且送她筆和食物等小禮物,一步步討好女童。
爲了“試探”女童,被告開始與女童有肌膚接觸,例如按摩她的手臂、肩膀和大腿等,然後看女童是否會向母親投訴,但女童沒有這麽做。
結果,被告越來越大膽,開始非禮女童的私處,甚至把她帶到廚房的桌子上,然後用手指性侵女童,再把取得的體液收集在一個瓶子裏。
被告指著瓶子對女童說:“你別告訴媽媽。這只是香水。我不會欺負你。”
同一天,被告覺得瓶子裏的液體不夠分量,于是決定再次以手指性侵女童。
被告過後告訴警方,他性侵女童是爲收集體液與香水混合,一邊念經一邊制造“愛情香水”。他相信使用這“香水”能讓他成爲萬人迷,不再被同事們欺負。因擔心被警方發現,他過後把“愛情香水”丟掉。
去年5月6日,女童突然告訴母親:“媽媽,我覺得馬來叔叔很喜歡我。”
母親追問下去,驚知被告竟然把手指侵犯女兒的私處。她馬上聯絡被告的雇主,當天叫被告搬離住家。
隔天,女童又向母親透露,被告曾對她做出過分行爲,導致她私處覺得疼痛。她曾向被告喊痛並要求他住手,但被告反把手指放在嘴上,做出“別說話”的動作。母親過後帶女兒到家庭服務中心求救,並且前往警局報案。
高庭法官施奇恩昨天下判時譴責被告是預謀犯案,而且持續剝削一名女童,唯一可考慮的求情因素是他選擇認罪。
被告告訴警方,他性侵女童是爲制造“愛情香水”。他相信使用這“香水”能讓他成爲萬人迷,不再被同事們欺負。因擔心被警方發現,他過後把“愛情香水”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