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青年涉嫌當阿窿跑腿,竟到同層樓的鄰居住家放火燒屋,60歲男屋主和14歲養女受困屋內,爬出六樓住家窗外,站在窗沿求救,場面險象環生。民防部隊迅速到場滅火和救人,警方也在同一天晚上逮捕涉嫌放火的青年。
放火案發生在前天(8日)下午5時17分左右,地點是裕廊西42街第401座組屋六樓一個單位。警方昨早發文告證實,19歲阿窿跑腿因涉嫌縱火落網
女屋主哈維紮(58歲,Hawijah)昨早受訪時說,一家五口住在那裏23年,發生火患時,60來歲的丈夫和14歲養女都在屋內。“當時他們聽到三聲巨響,發現大門起火。火勢非常大,他們無法從門口逃出,只好爬出窗外,在窗沿站著等待救援。”
被縱火的單位外當時停放一輛電動腳踏車,相信電動腳踏車被燒,造成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迅速蔓延。
超過10戶人家受影響
哈維紮描述,民防人員及時趕到,將大火撲滅後沖進屋內,將站在窗沿的丈夫和養女救進屋內。她說,養女告訴她,事發前一晚,曾有人上門潑漆,還敲窗大喊追債。但當被問及家人是否借高利貸,女屋主不願多談。
據記者觀察,該組屋中間有個直通組屋頂層的天井,因此濃煙很快從六樓沖上10樓,甚至將10樓公共走廊熏黑。另外,六樓以上的居民都看不到屋外狀況,無法及時逃離現場,從六樓至10樓間有超過10戶人家受影響。
記者昨晚走訪現場發現,六樓至10樓的組屋外牆被熏黑,現場仍彌漫著濃烈燒焦味,但居民都已返回住家。失火單位和嫌犯居住的單位則無人應門。
警方也在文告中指,失火單位樓上的鄰居51歲男居民在跑下樓梯的過程中,試圖撲滅火勢,結果雙手燒傷。他過後被送往黃廷方綜合醫院治療。據本報了解,居民住10樓單位,目前已出院。
負責該區事務的國會議員洪維能也在昨早9時參加基層活動後來到現場慰問居民,並表示將爲居民提供援助。他受詢時說:“居民委員會正安排受影響的住戶這幾天到居委會中心暫住。屋主也正查看他們是否有購買火險,如果有,測量員需在居民裝修前進行檢查。”
民防部隊發言人受詢時證實接獲通報,火患涉及一輛停放在走廊的電動腳踏車,民防人員利用壓縮空氣泡沫背包和一支水柱撲滅火勢。失火原因還在調查中。
另外,該座組屋樓下雜貨店老板說,涉嫌縱火的青年是失火單位同層鄰居。不願具名的老板也說,嫌犯剛從理工學院畢業,正等著入伍。他昨晚9時左右看到青年在組屋底層遭警方逮捕。
警方則指嫌犯今天會在放貸人法令(Moneylenders Act)下被控。根據放貸人法令,爲非法放貸人進行任何騷擾行爲,初犯者罪名若成立,將判坐牢不超過五年,罰款5000元至5萬元,打六鞭至12鞭。
警方強調,當局對目無法紀且威脅公衆安全的高利貸騷擾縱火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涉及騷擾行爲造成破壞並危害無辜受害者的罪犯,將依法嚴厲處置。警方呼籲公衆應遠離高利貸,如果知道任何人涉嫌從事非法放貸活動,應撥警方緊急熱線“999”,或“反阿窿”(X Ah Long)熱線1800-9245664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