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牙醫欺騙中央公積金局發放超過43萬元保健儲蓄,法官譴責他欺騙公共機構,違背了政府和公衆對專業牙醫的信任,但考慮到他事後已連本帶利償還所有損失,明顯深感懊悔,昨天(8月10日)判他坐牢兩年半。
被告黃劍豪(44歲)早前承認283項共謀教唆欺騙罪後,簡淑穎法官昨天宣判刑罰。
被告在2011年至2013年的涉案期間,謊稱爲14名病人進行日間手術,兩年多內與他人共謀欺騙公積金局43萬元4241元。
他的代表律師文達星高級律師在法官宣判後申請讓他暫緩服刑,以便討論是否要上訴,他們將在本月17日作出決定,屆時,他如不上訴將開始服刑,目前以25萬元保釋在外。
法官在下判時譴責被告欺騙政府機構的行爲,罪行涉及龐大金額,顯然有預謀幹案,但他事後主動連本帶利償還所有損失,顯示他的深切悔意,最後判他坐牢兩年半。
被告案發時是牙科集團(The Smile Division Dental Group)的牙醫,他在2007年加入牙科集團,在烏節路幸運大廈的診所執業。他在2009年萌起欺騙保健儲蓄的念頭,主要是利用那些負擔不起牙科手術費的貧困病人。一兩天的日間手術,被告卻分開多天索取保健儲蓄,以避開每日提款頂限。
衛生部進行審計時懷疑有不法行爲,于2014年報警。去年12月21日,被告將包括利息在內共53萬5000余元歸還公積金局,這筆錢過後存入有關病人的保健儲蓄戶頭。
除了面對刑事罪外,被告也在今年4月被新加坡牙科理事會紀律委員會吊銷執業執照12個月和罰款2萬5000元。
主控官表示被告通過不誠實手法,爲自己的利益耗盡病患的保健儲蓄,違背公積金局和病人對他的信任,破壞新加坡的保健政策,促請法官判監4年。
代表律師則表示,被告真心爲病人著想,知道病人負擔不起這些牙科手術,才會想辦法幫助他們。
被告事後已全額償還損失,對病人所造成的傷害並不大,被告也已被吊銷執照,還患上重郁症,希望法官能輕判他坐牢六個月。
牙科集團共有四人涉案被控,除了被告外,還包括董事經理吳進才和經理楊妙君,以及另一名牙醫劉耀祥。這其余三人的案件還在審前會議階段。
因企圖騙取保健儲蓄 另一牙醫上個月被控
另外,上個月10日,又有一名牙醫孫偉福(45歲)因企圖騙取公積金局的保健儲蓄而被控上法庭。他被指在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間謊稱爲九名病人進行手術,兩年內騙得該局發放共2萬9550元保健儲蓄,他也面對11項僞造文件企圖欺騙衛生部的控狀。
他目前以12萬元保釋,下周二過堂。孫偉福因其他紀律問題,目前被吊銷執業執照至明年8月。(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