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輪交涉,警方日前已通知克拉碼頭夜店業者,在8月和9月的每個周五晚上,試行延長售酒時間。對此,本地兩大咖啡店公會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他們無意效仿夜店業者,會繼續按酒類執照的規定賣酒。
克拉碼頭夜店業者“陳情得直”,獲准延長賣酒時間,兩大咖啡店公會表示不會跟風,因爲本地多數咖啡店業者和顧客已習慣酒類執照下的禁酒時限,而延長賣酒時間未必能帶來更多生意。
《聯合早報》昨天(8月11日)報道,警方在審核了克拉碼頭夜店業者的陳情之後,同意讓其中10家夜店,從8月10日到9月28日期間,每個星期五晚延長賣酒時間至隔天淩晨4時。
警方是基于克拉碼頭頻頻發生暴力罪案,從2013年起實施禁酒令,規定該區的夜店在平日和星期天隔日淩晨3時後一概不准賣酒;星期六及公共假期前夕,則可以賣酒至隔天淩晨4時。
2015年4月1日,警方進一步推出酒類管制法令,禁止所有零售商在每晚10時30分到隔天早上7時售賣酒類飲料。
禁酒令實施後,克拉碼頭的治安確實有所改善,但卻嚴重打擊到夜店生意,促使克拉碼頭管理層和夜店業者向警方陳情,希望放寬限制。雙方經過多輪交涉後,警方終于在星期五通知克拉碼頭的夜店業者,在8月和9月的每個周五晚,試行延長售酒時間直至隔天淩晨4時。
更長的賣酒時間,對夜店業者無疑是個好消息,這也讓本地一些啤酒零售商看到一絲曙光,然而,本地兩大咖啡店公會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卻表示,他們無意效仿夜店業者,會繼續按酒類執照的規定賣酒。
酒類執照有別于酒類管制法令,前者規定咖啡店內可以賣酒至午夜12時,假使咖啡店擁有戶外用餐區(Outdoor Refreshment Area,簡稱ORA),業者還得同時遵守建屋局規定,晚上11時後就不准讓酒客在咖啡店的戶外用餐區喝酒。
後者主要是針對位于芽籠和小印度的咖啡店,在這個管制法令下,于上述兩區裏營業的咖啡店,從星期五晚上到星期一早上是全面禁止賣酒的。
大部分業者已習慣條例 會長:推動改變意願不高
新加坡福州咖啡酒餐商公會主席洪寶興說,光顧咖啡店的酒客,大多數在戶外用餐區喝酒,畢竟戶外比較涼快,所以大多數咖啡店會在10時30分後就停止買酒,讓酒客11時前把酒喝完。
瓊僑咖啡酒餐商公會會長李家賦解釋說:“酒還沒喝完的客人,到了11時就得移到店裏喝。爲了避免麻煩,我們一般到了11時左右就停止賣酒,以確保咖啡店在午夜12時之前就沒人喝酒,否則咖啡店很可能被警告、罰款,甚至吊銷執照。對于酒類執照的規定,我們都不敢大意。”
兩名會長說,他們確實有一些較依靠酒類零售的會員,希望當局放寬賣酒時間。問題是,大部分咖啡店已習慣了酒類執照的條例,對他們而言,推動改變的意願整體來說並不高。
李家賦透露,一直以來都有會員要公會向有關部門反映,可是都不成功,改變的機會非常渺茫。洪寶興則表示,公會會建議受影響的咖啡店改變策略,包括鼓勵酒客提早光顧。
對于克拉碼頭夜店業者的訴求,洪寶興表示他能理解,因爲禁酒時限對夜店的影響遠遠超過咖啡店。“畢竟他們是越晚越熱鬧的,跟鄰裏咖啡店情況不同。”
李家賦認爲,酒類執照如果能在周末放寬到淩晨2時,那當然是最理想的,不過酒客已經習慣了原來的時間,對于放寬條例能否刺激生意,他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