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Tick different”與“THINK DIFFERENT”是否有不同?蘋果公司認爲,瑞士手表品牌Swatch要在本地注冊“Tick different”的商標,和蘋果的“THINK DIFFERENT”沒怎麽不同,因而反對Swatch的注冊。
然而,新加坡知識産權局日前發表判詞,裁定“Tick different”與“THINK DIFFERENT”在視覺、聽覺和概念上都不同,駁回蘋果的反對,批准Swatch(斯沃琪)注冊“Tick different”爲商標。
Swatch于2015年11月申請注冊“Tick different”,但蘋果公司提出異議,原因是它稱這個商標和它在1999年本地注冊的“THINK DIFFERENT”雷同。知識産權局今年5月審理蘋果的反對。
Swatch稱,商標是要反映它在鍾表業的悠長曆史,當中的“tick”字指的是鍾表發出的“滴答”聲。不過,它沒解釋商標中“different”的由來。
蘋果公司的美國法律部主管在宣誓文件中,指Swatch是個“引戰分子”(troll),嘗試以商標而不是競爭來使蘋果焦躁不安”。此外,這家科技巨頭批評Swatch故意占用雷同的商標,其實卻沒有使用這個商標的意圖。
基于蘋果公司沒在申訴書中提出上述論點,知識産權局裁決專員因此不作考慮。
蘋果公司透露,它從2009年以來在本地售賣了超過12萬台iMac電腦,銷售額超過1億7000萬美元,而這些電腦包裝盒子都印有“THINK DIFFERENT”。
蘋果公司指“Tick different”,不但和“THINK DIFFERENT”一樣都由兩個字組成,在音節的結構也一樣,第一個字都是以“T”字母開頭、“K”結尾,第二個字“Different”則完全相同。
而且,這家制造智能手表等科技産品的美國公司,抗議說公衆會被Swatch的“Tick different”廣告混淆,誤以爲蘋果和Swatch有商業合作或Swatch的“Tick different”手表由蘋果供應。知識産權局裁決專員認爲這樣的說辭具有推測成分。她說:“Swatch本身是個著名鍾表行,公衆不太可能會以爲Swatch集團會從外取得貨源。”
除了新加坡,蘋果在美國、歐盟、日本及韓國等地注冊“THINK DIFFERENT”爲商標,也在一些國家和Swatch打商標戰。
蘋果公司的律師昨天受詢時,以沒有得到客戶的同意爲由,拒絕向《聯合早報》透露它是否上訴至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