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偷衣服被捉不知悔改,無業漢三天後折返服裝店,到更衣室裏放火燒衣,並趁亂偷衣。他在四天後又回返店裏燒衣,然後悄悄離去。他最終被判監10個月又12周。
無業漢偷衣服後人贓並獲,幹案三天後折返服裝店放火燒衣,並趁職員救火時順手牽羊,昨天被判坐牢10個月又12周。
林堂孟(譯音,57歲)昨天承認,他今年5月在兀蘭的長堤坊購物中心的快時尚及休閑品牌服裝店Cotton On裏幹下偷竊及惡作劇縱火各兩項罪名,並同意另外三項類似控狀交由國家法院判刑時一並考慮。
案情披露,林堂孟今年5月6日下午1時45分,到這家Cotton On的分店閑逛。不過,他卻沒付錢,就拿著兩件無袖圓領背心和一條短牛仔褲離開。
由于他形迹可疑,該店經理在旁觀察他的舉動。當他拿著衣服離開商店時,經理即刻追上前阻止。林堂孟把總值約80元的背心和短褲抛向經理和他下屬,嘗試逃脫,但被他們扣留,交給警方。
三日之後,林堂孟去同一家店。他以爲店員嘲笑他,于是拿著一件價值39元9角5分的牛仔上衣,到更衣室裏用煤油和打火機點燃。煙霧迅速彌漫商店,職員紛紛沖去更衣室滅火,林堂孟卻“趁火打劫”,見職員忙著救火,便在離開店之前,偷走兩件總值49元9角的T恤。
似乎對Cotton On“情有獨鍾”,林堂孟四天後回返這家服裝店的女裝部,取出身上的煤油瓶,點燃衣架上的衣服。之後,他悄悄離開,留下職員收拾殘局。
林堂孟燒壞Cotton On總值至少224元的衣服,另外三件衣服也因染有煤油而得報銷。控方指出,林堂孟除沒賠償,也沒有向受害商店道歉。
除了以上所承認的罪名,林堂孟交由法官判刑時考慮的另外三項控狀,包括今年5月12日到Cotton On坐落于蔡厝港第一樂廣場(Lot 1)的分店,放火燒壞一件T恤。
辯護律師:當事人服抑郁症藥
林堂孟通過義務律師求情時稱,他有抑郁症,也須照顧93歲高齡母親,促法官開恩輕判。他稱,在他被捕前,母親的日常生活都靠他照料,自他受還押以來,這個責任由年紀也不小的姐姐接手。
此外,他就罪行表示懊悔,也透露他長期感到抑郁,過去數年都在服藥。律師要求法官判林堂孟半年監禁就好。
不過,法官對他施加10個月又12周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