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祖哈斯尼共面對四項控狀,包括非禮罪和吸毒罪。去年1月9日淩晨2時30分,他經過受害人單位,發現女子睡床靠走廊,窗戶開著,于是伸手非禮受害者的私處及大腿,過後逃走。七個月後,他再度上門,發現該單位安裝閉路電視,竟用被單蒙面幹案,嘗試開窗,但過程中一個木塊掉落,“碰”的一聲嚇得他倉皇而逃。
睡床靠著走廊窗戶的33歲女子,入睡後沒關窗,18歲瘾君子半夜從窗口伸狼爪非禮她。被告認罪後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但他不滿刑罰提上訴。
被告是今年18歲的祖哈斯尼(Zulhusny Bin Mohamad Arshad),共面對四項控狀,包括非禮罪和吸毒罪。
判詞顯示,非禮案發生在去年1月9日淩晨2時30分,地點是兀蘭一個靠走廊的組屋單位。
案情顯示,被告當晚走在走廊上,經過受害人單位,發現女子睡床靠走廊,窗戶又開著。他動了邪念,伸手非禮受害者的私處及大腿,過後逃走。
第一次逃脫後,色狼食髓知味,七個月後再度上門。法官認爲他有預謀幹案,重犯的風險高,必須嚴懲。
根據判詞,被告第二度上門時,發現該單位安裝閉路電視,竟用被單蒙面幹案,嘗試開窗,但過程中一個木塊掉落,“碰”的一聲,嚇得他倉皇而逃。
接受引導計劃期間非禮受害者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被告因私闖民宅,得接受“少年引導計劃”(Guidance Programme),卻在進行少年引導計劃期間非禮受害者,這是加重刑罰的考量之一。
法官也提到,由于被告兩度向同一個受害者下手,而本地多座組屋都有靠走廊的房間,必須嚴懲被告,才能起阻遏和預防作用。
記者昨早走訪事發地點,女受害者不在家。應門的女房東陳小姐(39歲)受詢時說,色狼第一次上門時,將窗外的衣架移開,推開窗簾,伸手非禮受害者。
她說,受害者一開始以爲自己做噩夢,下意識反應伸手,拍打到被告的手,驚知遭人非禮。“她當時大哭著跑進來,說有人從窗口伸手進來摸她,我立刻報警。”
陳小姐說,過後家門口安裝閉路電視,沒想到被告去年8月23日再度上門,企圖非禮。
所幸,受害者這次早有准備,在窗口放置一塊木板,當被告伸手進入時,導致木板掉落,因而非禮不遂,受害人驚醒後立即找她並報警。
陳小姐表示,受害者四年前入住,是她的同事,兩人有如一家人。對于受害者遭非禮,她感到痛心和不滿,案發後安裝閉路電視,希望將嫌犯逮個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