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個小時沒睡沒休息,晚上去六家不同酒吧喝了約九個小時的酒,副總裁清晨醉駕寶馬汽車時打瞌睡,結果汽車猛撞一輛羅厘,導致站在羅厘後面的婦女喪命,站在羅厘車鬥的一名男子摔下受重傷。
車禍發生在2016年2月20日,遇車禍的是一對從事撿破爛工作的夫妻。當時夫妻倆在搬紙皮上羅厘,妻子站在羅厘後面,將紙皮傳給站在車鬥的丈夫。
肇禍的廢物處理公司副總裁蘇尼爾古瑪(48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昨天承認魯莽駕駛撞死人和撞傷人,以及酒駕三項控狀,法官案展本月17日讓律師求情和控方針對刑罰陳詞後下判。
死者陳佩琴(61歲)和丈夫莊傑燕(69歲)白天從事撿破爛工作,晚上在餐館當清潔工。
案發前泡六酒吧喝酒九小時
案發前一天,即2月19日,被告蘇尼爾古瑪上午約11時上班,晚上9時30分下班後和同事去喝酒,直到隔天清晨6時20分,19個多小時沒睡沒休息。
被告先後去了六家不同的酒吧,他在每家酒吧喝半杯到半品脫的啤酒,喝了九小時直到盡興之後,便和同事離開烏節路的豪傑大廈,打算開車先送同事回哥烈碼頭的公司,再回兀蘭彎的公寓住家。
與此同時,死者和丈夫將羅厘停在哥烈碼頭最左邊車道、OUE Link的天橋下。夫妻倆每個星期六早上都會去天橋下收紙皮。當時羅厘亮起停障警示燈,死者站在羅厘後面,將紙皮傳給站在的丈夫。
大約早上7時零2分,被告開車到哥烈碼頭時已感到疲倦,又受酒精影響,已經在打瞌睡。
當汽車轉彎時,被告將目光移開路面,伸手搖醒在睡覺的同事,另一只手握著駕駛盤。他並沒有看見羅厘,等他發現時緊急刹車,但汽車已經撞到死者。
死者的右腳撞斷,被抛飛重摔在車蓋上奄奄一息,她的丈夫從羅厘摔下,左膝蓋骨折和左手腕撞傷。他看見車蓋上的妻子,急得大喊被告去幫妻子。
警方接到報案抵達現場,死者被送入醫院後不治。根據驗屍報告,死者身體九處骨折,包括肋骨和大腿骨等,單是肋骨就有13根斷掉。
警方在現場爲被告進行呼氣測試,被告醉駕測試不過關遭逮捕。案發2小時40分鍾後,警方再測試,估計他案發時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所呼出氣體每100毫升含42到58微克酒精,超過法定的35微克。(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