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黨市鎮理事會讓管理代理公司負責人兼任市鎮會要職,被兩市鎮會起訴抨擊這麽做存在嚴重利益沖突。不過,辯方昨天(10月9日)指原屬人民行動黨的阿裕尼市鎮會一樣有利益沖突之嫌,當時的市鎮會總經理是管理代理母公司的股東。
阿裕尼—後港市鎮會(Aljunied-Hougang Town Council,簡稱AHTC)和白沙-榜鵝市鎮會控告工人黨領袖等八造的案件昨天進入審訊第三天。
幾天來的審訊都環繞“利益沖突”這個關鍵詞,昨天也不例外。訴方繼續緊咬AHTC的運作存在利益沖突這一點,辯方CR拉惹高級律師在傍晚休庭前,以同樣這點反擊行動黨市鎮會。
CR拉惹代表的是工人黨前黨魁劉程強、主席林瑞蓮、現任秘書長畢丹星,以及兩名AHTC理事和前理事。
他在盤問訴方證人,KPMG新加坡會計事務所合夥人歐文·霍克思(Owen Hawkes)時揭露,原阿裕尼市鎮會管理代理公司CPG的董事經理蔡隆川,他當時也是市鎮會總經理兼秘書。不僅如此,根據一份2009年的文件,蔡隆川擁有CPG母公司Downer EDI有限公司的股份。
辯方這一擊似乎是在隱射蔡隆川的個人利益直接與阿裕尼市鎮會的付款挂鈎。
工人黨在2011年大選贏得阿裕尼集選區,之後把AHTC的管理代理合約頒給FM Solutions and Services(簡稱FMSS)。
FMSS由盧仲明成立,他的妻子侯文芳之後加入成爲公司董事和股東。盧仲明當時也是AHTC的秘書,侯文芳則是副秘書兼總經理,兩人早在後港市鎮會時期就跟工人黨合作。
由AHTC委任的KPMG在2016年公布的一份報告中,指市鎮會在2011年至2015年間委任FMSS爲管理代理,侯文芳夫妻在FMSS有“直接利益”又兼任市鎮會要職,造成嚴重利益沖突。
針對這指責,CR拉惹抛出多種假設性情況和蔡隆川的例子,要霍克思解釋什麽情況下可歸類爲有利益沖突。
霍克思說,“利益沖突不是一種二元對立的情況,不單是有或沒有,而是程度的問題”。
“很多事都存在利益沖突,問題不在有沒有沖突,重點是沖突多嚴重以及怎麽管理這個沖突。例如一個人擁有5%股份,公司每賺1元他得5%,這人的利益沖突比起擁有100%股份的人小得多。”
他說,利益沖突情況越嚴重,就必須有越嚴格的監管機制,他以KPMG爲例解釋,他們收費提供審計服務,本身也存在利益沖突。因此公司規定,由KPMG負責審計的公司,合夥人不能擁有這些公司的股份。
至于蔡隆川,霍克思說他不知道蔡隆川擁有CPG母公司股份,也不清楚股份多寡,所以無法判斷利益沖突的程度。
審訊今天繼續,CR拉惹預計今天完成對霍克思的盤問,接著是由代表侯文芳夫妻和FMSS的律師鈉多(Leslie Netto)繼續盤問。